根据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乡村振兴专班《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8月24日组织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了清城区村庄分类“区级审定”工作会议。会议审定清城区村庄分类行政村数共96条,现将具体分类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含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
公示期限: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3日
联系电话:0763-3939755,联系人:黄道立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二楼区农业农村局230室
附件:清城区村庄分类情况统计表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