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7月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7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公开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任务
为加强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2年8月27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集中整改工作作出统一部署。2022年8月31日,局党组印发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八届区委巡察工作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分工,由局党组带头整改,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尽其责、主动担当,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局面。2022年9月1日,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邝文浩同志亲自任组长, 率先垂范,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二)提高思想觉悟,形成整改合力
2022年8月29日,党组书记邝文浩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部署。2022年9月1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2022年9月23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跟进整改工作进度,推进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党组成员以及党员干部抓好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自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书记邝文浩同志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带头亲力亲为抓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示范带动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各党员干部自觉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狠抓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我局党组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针对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3大方面25个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每周向巡察办报整改台账,扎实做好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11月17日,2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理论学习走过场、走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制定印发了《清城区住建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安排》,按照学习计划安排,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理论学习,集中整改期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研讨1次,组织专题学习2次,确保理论学习落到实处。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2.关于理论学习不深、理解不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制定印发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安排了传达学习、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交流、调研报告等多种学习形式。其中2022年9月13日,党组成员、副局长戴雪雯同志和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袁伟凡同志围绕有关工作开展研讨,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政治理论。同时,局党组书记通过谈心谈话进一步掌握班子成员学习动态,及时调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理论知识学习教育培训。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工作存在短板,部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工作,进一步压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改造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整改期间,我局组织凤城街办、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凤城街道老旧小区升级改造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三期)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地面不平整、容易积水,地面明显起灰、多处存在裂缝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由设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由凤城街办、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整改。同时,我局举一反三,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老旧小区专项检查,发现受检工程存在问题75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截至集中整改结束,1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中75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目前该事项已阶段性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4.关于改革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理顺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的政企关系,全面完成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转企改制工作,推进检测站有限公司组织架构搭建完善,部分空缺岗位目前已完成招聘,进一步充实检测站公司队伍,指导和督促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扩充提升企业资质,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2022年9月23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检测站有限公司人事及管理架构问题,确定了检测站有限公司负责人兼法人人选,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
5.关于历史建筑保护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了《清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局对历史建筑保护和监管的责任与职责分工,在集中整改期间组织专家队伍对清城区3处在册历史建筑的修缮工程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已全部验收合格,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向村民宣传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指导镇(街)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责任,提高对历史文化、历史建筑的保护意识。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6.关于对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指导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物业管理效能,已构建物业服务企业数字化监管平台维形,目前有62家物业服务企业在该平台注册使用。打造小区公共区域视频纳管系统,我区已有46个小区纳入管理,另有22小区已完成建设施工,待接入系统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实现小区管理规范化、智能化,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督促鸿福世家小区物业迅速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2022年10月16日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预计施工工期为三个月。顺利完成物业投诉纠纷、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等7项政务服务事项委托镇(街)实施,积极化解物业小区投诉纠纷,今年1-11月我局共计办结物业纠纷案件数为4635宗,同比下降14.25%,办结率为100%。进一步健全物业服务长效管理机制,对物业企业及项目经理进行分级管理,制定《清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项目经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在集中整改期间对90个小区进行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工作,发出整改通知书二十份,并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等十六家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作出诚信扣分处罚。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7.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了《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则》,对行政处罚案件规范了集体讨论程序,在集中整改期间内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卷宗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缺结案报告审核人签名的问题进行自纠,并对卷宗进行了规范组卷。2022年10月14日,我局集中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加强对执法流程、执法卷宗的组卷等执法业务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法卷宗档案管理。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8.关于扬尘防治监管工作有所松懈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细化落实区管项目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引,实施网格化管理、清单化检查,落实区管项目扬尘整治一盘棋行动;更新项目开工前文明施工交底书,在项目开工前就向参建单位明确文明施工具体要求及明确分级管控机制,引导项目积极向A+、A级工地发力;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同时利用工地监控系统实时管理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以“实地检查+电子监控”双重手段抓实扬尘防治6个100%措施,整改期间出动340人次检查项目168宗次,对未落实扬尘防治工作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44份,动态扣分35份,诚信扣分3份,截至2022年11月25日,所有未落实扬尘防治工作的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毕。对巡察反馈意见中关于佳亿创鑫科技产业园、德诚科技产业园两个建设项目扬尘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毕,整改后佳亿创鑫科技产业园已无造成大量扬尘的工序,德诚科技产业园已进行施工道路硬底化,并安装道路喷淋防治扬尘。
目前该事项已阶段性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分工。2022年4月29日已开展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落实定期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问题工作要求。2022年11月15日,我局向区委宣传部专题报告了2022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落实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二)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全区392户鉴定为C、D级的农村安全隐患房屋已通过管理措施、工程措施等方式全部完成整治,同时对已鉴定为C、D级的农村危房进行“回头看”,再次摸底房屋安全状况,针对长期有人居住以及6类重点人员的危房建立重点整治台账,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房屋倒塌伤人事故发生。对巡察反馈意见中关于龙塘镇村民潘木生、冯记周两处危房已完成整改,并全面自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农村危房排查工作数据台账,严肃开展自查自纠。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11.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推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2022年清城区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任务625户已完成整治411户,12月底将全部完成整治。举一反三加强对清城区潜在的农村削坡建房隐患风险点开展动态排查,结合排查实际,建立“未纳入三年整治台账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台账,并积极与省、市部门协调沟通,拟纳入未来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任务。
目前该事项已阶段性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12.关于公租房保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为逐步缓解轮候住房问题,我局挖掘区级资源,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发出30套清城区公租房项目采购意向;积极沟通协调,向上级提出购买公租房项目采购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公租房的日常管理,我局按定期检查工作要求,2022年9月1日对龙塘镇公租房进行日常检查,向龙塘镇人民政府提出了公租房内乱贴广告、楼道脏乱差、顶楼墙面大面积渗水等多个问题,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龙塘镇人民政府已将问题基本整改完毕,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目前该事项已阶段性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13.关于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8月29日召开会议,再次明确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管理,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有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采购不规范问题,已逐一完善财务档案资料,并对部分重大资金使用问题作出情况说明。进一步完善《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和采购手续。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14.关于审批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统筹原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细化明确预算、收入、支出、固定资产等十四项财务控制机制。对巡察反馈的四个入账材料不规范问题,已逐一完善财务档案资料,并由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教育。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15.关于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巡察反馈的两个未按公务卡强制结算问题,管财领导已作出深刻反思,进一步完善了《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在2022年9月23日党组扩大会议上要求今后严格必须贯彻落实公务卡管理制度,并由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传达给全体干部职工。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16.关于不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加强对工会管理的指导,在编在职人员已于2022年9月23日全部按规定补齐2022年度工会会费应交未交部分,并已全部存入局工会账户。今后将严格执行工会会费收缴标准,定期收取工会会费。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17.关于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慰问会员家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加强对工会管理的指导,由局财务人员重新梳理2018年以来违规使用局工会经费慰问会员家属所涉及人员及金额,所涉及金额已于2022年9月27日全部退回局工会账户。今后将严格进行工会会费使用管理,并做好财务公开,接受所有工会会员监督。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三)对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8.关于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根据实际修订完善了《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局党组议事决策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实事求是召开党组会议4次,严格落实《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的议事程序和要求。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19.关于党组会议记录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2年9月23日,局党组针对党组会议记录管理不善问题对办公室提出批评教育,并对今后党组会议记录归档整理工作提出意见,要求今后必须定期将党组会议记录归档入库。在整改期间,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补录有关会议记录,还原了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缺失的会议记录,并对未能补录还原部分作出情况说明存入档案。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2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议记录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2年9月30日,局总支部书记针对党组织支委会会议记录缺失问题对各支部书记提出批评教育,并强调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在整改期间,局各支部已据实补录会议记录,并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管理。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21.关于党员队伍建设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集中整改期间,为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建设水平,局党总支部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2次;2022年9月30日,局党组成员、总支部书记在党员会上作发展党员工作强调讲话。2022年9月30日,我局党总支部按程序顺利发展预备党员1名,并严格审查党总支部在库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其中3名未按规定提交思想汇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已于2022年10月10前全部补齐。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22.关于党建阵地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实际,局党组在新的办公场所建设党建阵地,按要求将党旗、入党誓词、党组织架构、“三会一课”制度等已全部上墙,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等多种元素融入党建阵地。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23.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班子集体及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未落实“未巡先改”工作和敷衍整改问题进行深刻反思,2022年8月31日,局党组严格制定《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八届区委巡察工作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022年10月22日,印发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未巡先改”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局根据工作方案实事求是严肃开展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整改,作风得到改进,效率得到提升。
目前该事项已阶段性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24.关于人事议题讨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照巡察反馈的人事议题党组书记未落实末位表态制定问题,局党组深刻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经自查,2022年所有人事议题均已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并已将人事讨论过程完整记录在党组会议记录中。为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工作程序,2022年我局将人事任免通知和对应的党组会议记录、纪要的复印件进行合并归档。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25.关于出(国)境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集中整改期间,我局重新整理登记全体干部职工(含专项聘员)出(国)境证件信息,并将所有干部职工(含专项聘员)出(国)境证件集中到办公室管理。2022年9月23日,局党组对今后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有关工作作强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必须严格进行审批,干部职工出(国)境档案要严格管理。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坚持。
三、持续深化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自意见反馈以来,经过集中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也使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是一次优化政治生态的进程,需要持续不断深化,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决策部署在住建行业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住建各项工作
把握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坚持以人民住房安全为中心,认真履行建筑安全生产、住房保障、房屋安全、物业服务监管等职责,采取更多更有力的措施,推动清城区建设行业更好更快地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665563;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永安南路68号恒利大厦,邮政编码511500;电子邮箱:qcqjsj@163.com。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