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违法行为,畅通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监督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现将有关投诉、举报和建议的受理渠道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方式
1.电话:
政策法规股: 0763-3939137
执法大队: 0763-3939561
2.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澜水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3层309
执法大队: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澜水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3层311
二、受理的范围:
1.非法行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证开展诊疗活动,使用医疗机构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非法开展微整形、隆胸、隆鼻、瘦脸针注射或者玻尿酸注射等创伤性、侵入性医疗美容活动,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者性别选择终止妊娠的。
2.各类宾馆、美容美发、洗浴、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没有《卫生许可证》开展业务,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直接为顾客服务等。
3.涉及消毒产品、饮用水(自来水、居民小区二次供水)等方面的卫生违法行为。
4.企业涉及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检查机构的健康违法行为。
5.涉及传染病防治的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放射卫生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卫生监督的支持!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