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丽贞、叶杰飞、罗凤英、邝丽婷、邓颖晴5个发起人发起成立“清远市清城区人民调解协会”经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批准同意,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修正)》进行申请登记。如有不同意见,请在15天内向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提出。现予以公告。
民政局联系电话:3368428
清城区人民调解协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