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小榄村党群中心等项目)已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该落实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
小榄村党群中心等项目选址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新马村委会、东坑村委会。小榄村党群服务中心是面向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周边群众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政治生活的场所。其建设有利于破解源潭镇新马行政村小榄自然村行政管理压力大,群众办事不方便,活动场所缺乏的局面。东坑村农业用地项目是源潭镇东坑村乡村产业项目,该项目为农产品种植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示范点,具体用于建设东坑村乡村振兴项目设施。东坑村农业用地项目的落实有利于帮扶当地农民再就业,促进集体经济增收。现因小榄村党群中心等项目选址范围不符合《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为满足其实际建设需求,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使用清远市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进行落实。
二、落实范围和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将位于清城区源潭镇新马村委会、东坑村委会共0.3606公顷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均为农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预留规模落实后,清城区和源潭镇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未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三、批准机关、时间
2022年7月19日,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清远市清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小榄村党群中心等项目)》(编号:4418002021069)。
附件:
1、清远市清城区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2、清远市清城区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2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