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更名为“广清合作园(石角片区)”,园区规划范围、产业定位等与原公示内容一致。名称变更后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清合作园(石角片区)
用地范围:规划区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南部,北至塘基村,西北至德龙产业大道、规划华清产业大道,西南至部队用地权属线,南至环镇公路,东至佛清从高速及S114,面积13.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及土地利用规划见简本中图1.2-4。
功能定位:积极承接中新广州知识城和广州国际生物岛孵化项目,努力打造一个具有示范和合作意义的高水平园区。”重点打造新材料、汽车及关键零部件2个主导产业;同时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饮料3个战略支撑性产业;关注和培育以现代物流、金融、商务会展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辅助产业。
二、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与减缓措施
园区营运后对环境造成影响:园区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排放的生产废气(有机废气、酸雾废气、含尘废气等)、车辆运输排放的尾气等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生产过程各类设备运转发出的噪声以及交通噪声等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将产生一般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等。
园区建成实施后减缓措施: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①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有机废气和酸雾等分别采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以及碱液吸收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②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进入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乐排河;③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④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属于危险废物的,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废物根据要求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⑤园区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广清合作园(石角片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珠三角发展纲要,基本符合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发展战略要求,与广东省、清远市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相协调。
合作园采取更严格的环保措施,同时进行区域污染削减,缓解对区域资源条件、环境承载力的影响。规划发展定位、目标、规模、产业布局及空间结构等符合国家、珠三角、及清远市各层面的发展需求。
在认真实践国家产业政策、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尽快完成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区域污染削减措施实施的前提下,园区开发建设具有环境合理性。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可在公示期内到http://www.scies.cn/下载查阅《广清合作园(石角片区)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若对本项目、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
六、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管理单位名称: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 余工
电话:0763-6862750
传真:0763-6862761
电子邮件: kuugaet@vip.qq.com
邮政编码:511500
(2)环评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甲字第2801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陈工 电子邮件:cc242000@163.com
电话:020-85524319 传真:020-8555707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655
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