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至5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1年7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清城区大数据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区大数据中心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落实巡察整改来推动工作开展。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区委第一巡察组进行沟通协调,并做好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迅速动员部署,研究整改意见。为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意见,区大数据中心于7月19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就巡察反馈意见问题逐条对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三个清单”》,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围绕3个方面主要问题的13个分项问题和21个具体问题,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制订或完善了《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机房维护保养制度》、《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机房用电安全制度》、《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机房日常管理制度》、《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机房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机房安全应急预案》、《清城区大数据中心信息化审批制度》、《清城区大数据中心资产管理制度》、《清城区大数据中心“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共9项制度。
二、聚焦反馈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方案,目前区大数据中心存在的3个方面主要问题的13个分项问题和2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主责主业履行不够到位
1.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核工作机制不健全。
原因分析:一是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在工作标准上不够严格,单位内部长期形成只注重信息化业务开展,不注重工作制度的完善;二是落实不力,习惯于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完善的审核工作机制;三是领导班子缺乏亲自督促检查,与下属人员均存在全局意识不够强、责任心不足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区大数据中心自2019年5月建立以来,一直沿用原区综合信息中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核制度,目前已完善建立区大数据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核工作制度;二是完善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审批表及各项审批材料,已对巡察反馈发现的不严谨项目逐一进行整改完善材料,并对2019年以来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表及项目材料开展排查,未再发现相关问题;三是做好信息化建设项目登记资料归档工作,并明确职责,指定孙衡同志负责项目审批,严格做好台账登记,对以往台账开展认真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四是不断提高项目审批人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材料。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原因分析:一是意识形态责任意识仍待加强,对“一岗双责”的要求把握不准;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到底“抓什么、怎么抓”认识不清;三是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紧迫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尤其增强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风险防患意识,结合分管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深入研判,已将意识形态的学习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下半年学习计划;二是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针对各自分管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认真研判,已形成班子会议记录;三是及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按时报送半年和年终意识形态总结,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
3.安全隐患防范意识薄弱。
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大局意识不够强,工作上没有树立起高标杆;二是缺乏攻坚克难和一抓到底的魄力,凭经验办事,按程式办事;三是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忽视安全生产细节,缺乏对机房日常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督查。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是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及时更换中心机房灭火器,按照要求摆放在指定位置,定期清理中心机房无用的杂物,已处理中心机房3个过期灭火器,已采购4个新灭火器规范放置于6楼中心机房和G层数据中心;三是加强机房的安全管理,已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做到专人跟进、专人负责,技术人员按要求每天定期巡查机房。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内控管理不力
1.节约意识不强。
原因分析:一是领导班子对主体责任理解不深,落实“一岗双责”不够,落实监督责任不足,在抓制度落实缺乏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的工作力度;二是勤政廉政意识树立不牢,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对日常事务性管理松懈,费用控制不严;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仍缺乏狠劲和韧劲,厉行节约的意识仍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执行,规范公车使用程序;二是强化日常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公车租用方式,已与第三方租车公司重新协调,将车辆租赁方式改为按次租赁的方式,提升车辆综合使用效率,全面提升节约意识。
2.文风不正。
原因分析:一是干事觉悟、务实精神仍待加强,对于文字审核把关存在疏漏;二是欠缺对于负责文书写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办公室业务人员业务理论培训,严格把好公文材料审核关,已于7月20日对办公室经办人员进行教育,并要求其自我提高相关业务水平;二是严格加强办公室人员业务写作水平,已于7月10日为办公室人员购置配备《办公室公文写作》等写作培训书籍,并于7月20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写作能力。
3.制度建设流于形式。
原因分析:一是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执行得不够严格;二是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意识还不够;三是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建设体系,制度建设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情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已完成制订《清城区大数据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已完成对其他制度的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4.机房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
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二是责任担当不到位,机房日常管理和制度更新流于形式;三是日常管理不到位,对分管人员工作纪律和要求不严格,督促多、检查少。
整改情况:一是已更换《清城区政府中心机房管理规定》并张贴在中心机房;二是已制订区政府G层数据中心机房制度。
5.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原因分析:对单位财务欠缺科学管理、监督和检查,财务管理能力相对薄弱,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体系的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已健全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逐步建立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已规范签署审批流程和意见,并对以往票据进行了排查整改。
6.工作作风不严。
原因分析:一是政治思想意识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缺乏系统对单位内部工作文件和工作作风组织严格的自查自纠;二是单位内部存在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工作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学习教育,加强工作作风管理,建立高度责任感;二是规范完善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已对2019年至今签订的合同严格进行专门排查整改,对不规范或不符合规定的合同文件进行完善补充;三是严格记录租赁车辆使用记录,已完善租赁车辆使用记录,清晰记录每次用车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并做好资料归档。
7.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原因分析:欠缺对工会财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财务人员管理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教育和培训,已于8月2日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要求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记账工作;二是已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并认真对账簿进行排查整改,未再发现存在相关问题;三是规范账务登记,认真进行财务复核工作;四是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超职数配备干部。
原因分析: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淡薄,缺乏对干部配备规定等相关知识,对于单位内职数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已于2021年7月20日将原任职文件作废,对超职数任命的办公室副主任进行免职。
2.使用党建工作经费未经集体讨论决定。
原因分析:一是党支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于党建工作经费重视程度不足;二是缺乏有效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机制,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使用党建经费,需经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并公示后执行,自巡察反馈后党支部未支出过党建经费;二是使用党建经费需做好支出记录,今后指定罗宇盛同志严格做好党建经费的支出记录。
3.党费证登记不规范。
原因分析:一是思想不够重视,对于党费的日常管理产生麻痹思想;二是缺乏日常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党费登记表,规范党费收缴登记管理,指定党务工作人员罗宇盛同志按照要求做好党费的登记工作;二是于7月26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加强对党费收缴经办人的教育管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管理党费。
三、常抓巩固提升,促进长效建设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单位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下一步,我单位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坚持“回头看”,杜绝照抄照搬,拘泥于形式,敷衍了事,确保制定措施紧贴工作实际。
(二)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单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939217;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628室;电子邮箱:qcqdsjzx@163.com。
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