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率,节省企业、群众现场排队轮候的时间,清远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决定自11月23日起正式施行微信预约服务。现将微信预约服务告知如下:
一、微信预约途径
关注微信公众号“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点击“排队预约”菜单进入“预约办理”功能,选择需要预约的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窗口、预约业务类别、预约日期和时间段等信息。预约成功后,在预约时间段内,凭预约时使用的身份证,到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叫号机取号即可优先叫号办理业务。
(1)扫描“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或微信搜索“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并关注
(2)进入“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3)选择需要预约办理的部门或事项、选择时间
(4)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确定提交”
(5)系统提示“预约成功提醒”,即预约完成
(6)根据预约时段,到政务服务中心刷身份证“预约取号”即可。
二、微信预约注意事项
1.取号:预约人应按照预约时间达到政务服务大厅凭身份证原件确认取号手续,等待叫号办理,过时将无法取预约号。
2.办理:在预约时间段内具有比现场取号优先受理的权限。
3.爽约:如不能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取号,请提前在公众号“排队预约”菜单中“我的预约”页面中进行取消预约。不取消预约又无法按时到达现场取号的,否则视为爽约;爽约3次会列入黑名单,3个月内无法使用预约服务。
4.限号:对于个人办理事项,同一事项同一身份证只能预约一个业务办理号,若需更改预约,应先取消原预约的事项。
5.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3665555
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