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清远互联网+创新产业园(华南声谷))》已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准,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4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该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
清远互联网+创新产业园(华南声谷)选址位于东城街道长埔村、莲塘村,属于2019年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也是清远市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符合预留规模落实条件。因项目用地土地规划用途不是项目建设所需的城乡建设用地,为保障其建设需求,需调整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清远互联网+创新产业园(华南声谷))》。
二、调整范围和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方案拟在清城区东城街道落实预留规模1.5341公顷,将原规划用途为其他农用地的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后,清城区和东城街道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不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三、批准机关、时间
2020年4月20日,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清远互联网+创新产业园(华南声谷))的批复》,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70号)。
附件:
1、清城区东城街道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2、清城区东城街道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