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接市委组织部清组干〔2024〕34 号文通知,经区委研究同意:
提名庄志辉同志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廖家杰同志不再担任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并将结果报区委。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
2024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