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我局拟同意原成清远新凤城医院的变更诊疗科目申请,现予以公示:
名 称:清远新凤城医院
类 别:综合医院
执业地址:清远市松岗路104、106号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皮肤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增加:预防保健科)
床 位:45张
牙 椅:2张
法定代表人:林娟
主要负责人:安学林
特此公示
公示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清城区卫生健康局页面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清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联系。
联系电话:0763-3930012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