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有哪些?
一、身份凭证功能
1、从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登记、门诊结算时,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个人参保身份确认。
已成功制卡但没有携带社保卡就诊的,医疗费用不能进行即时报销结算。住院结算时需按全额支付,再自行到社保局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普通定点门诊(村级卫生站除外)结算时按全额支付费用,然后再凭社保卡到定点门诊办理退费。
2、从2015年1月1日起,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作为个人主要电子身份凭证。
二、待遇领取功能
1、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已领取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启用的人员,每月应发放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拨到社会保障卡医疗账户。
2、2015年1月1日起,凡新申请城镇职工退休,办理医疗零星报销,申领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的,办理申请时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并将相关待遇支付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3、从2015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划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温馨提示:
1、因资料不齐没有制卡或遗失且办理正式挂失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办理住院登记、门诊结算时,仍可以手工输入身份证号码或参保编号进行即时结算;
2、暂未制卡成功或已领卡但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人员,2015年7月前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依旧划拨到原广发医保卡,2015年7月起不再划拨到广发医保卡,并冻结原广发医保卡剩余资金,待统一清算后再划拨到社保卡医疗账户中;
3、因资料不齐没有制卡的人员或没有办理社保卡激活手续的人员,暂按原方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待正式领取并激活社会保障卡后,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修改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方式。
4、社保
卡制卡信息查询可登陆http://sbk.qy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