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4月下旬,我区新一批小学生和初中生报名时间临近,高层次人才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报名?
近日,从区教育局获悉,为解决清远市高层次人才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后顾之忧,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就业环境,帮助我区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凡符合我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可到区教育部门递交报名资料,按就近从优原则统筹安排其子女就读;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粤府办〔2011〕45号)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可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为子女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一、清远市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符合《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的若干规定》(清发〔2012〕27号)条件并被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须携带:
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②市政府颁发《高级人才工作证》共两份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清城区教育部门递交报名资料,清城区教育部门将根据《清远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要求,按就近从优原则统筹安排其子女就读。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在清城区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携带:
①儿童出生证;
②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③父母在清城区连续缴纳5年社保的有效证明;
④连续居住5年的证明材料;
⑤父母的居住证共五份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报读初中七年级的须携带:
①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编制《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原在清城区内小学就读六年级的)或《在校证明》(原在清城区外小学就读六年级的)
②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③父母在清城区连续缴纳5年社保的有效证明;
④连续居住5年的证明材料;
⑤父母的居住证共五份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进行登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