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和家长看过来,今年起,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指标到校”比例增加至40%。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新变化。
取消择校生,一方面减轻了部分家庭的经济负担,也有家长认为,考生用分数来说话,确定是否达到录取分数线,教育更加趋向公平。
政策
1、公办高中择校生今年起退出历史舞台
今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的第一大变化是,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这意味着“择校生”这一群体将彻底告别我省普通高中的历史舞台。
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已发文,要求逐步降低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并要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按照国家要求,广东省在2012年将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降为20%,2013年降为15%,2014年降为10%。从2015年起,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清远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紧跟我省规定,从2013年起,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停止招收“扩招生”,择校生比例降至15%,2014年降为10%,并明确择校生要按有关规定缴纳择校费,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挂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的学生。
2、“指标到校”比例从30%增至40%
从2009年起,教育部等部门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广东省决定分步实施,2015年“指标到校”实施比例从原来的30%增加到40%。
我省规定,今年起,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4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逐步提高直接分配比例。
就我市而言,2013年,在市区中心区域布局调整后,市教育局按照全市初中学校在校生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对市属普通中学学位进行统筹规划,要求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安排不低于30%的公费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含民办)学校,并逐步提高直接分配的比例。
当年,清远市第一中学将30%的公费招生名额,即287个正取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其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当地分数线30分之内。这意味着,全市每所初中学校至少有1人可上清中。
随着全省政策出台,我市也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政策。
影响
1、异地考生若符合条件进高中不受影响
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异地考生进名校是否受影响?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只要异地考生符合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条件,中考时就可以享受和清远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2013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清远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清远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方案》指出,对于广东省内非清远户籍和清远市内非本县(市、区)户籍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参加学业考试,并填报面向全市及本地区招生学校的志愿。非户籍地考生,借考须经当地县(市、区)招考办审批同意方能在当地参加学业考试,志愿只能填报面向全市及户籍地招生的高中学校的志愿。
广东省内非清远户籍考生在清远借读不少于1年,且具有清远市应届初三学籍,可以在清远参加中考,并可以享受清远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广东省外户籍考生原则上必须具有广东省内完整三年初中学籍(2013年应届初三学生可放宽至不少于1年,2014年应届初三学生可放宽至不少于2年),并且具有清远市初二和应届初三学籍,其监护人(即进城务工人员)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含2年)(2013年中考报名时可放宽至不少于1年),并且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职业,才能在清远参加中考,并可以享受清远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2、学生不再需交纳择校费
取消择校生也意味着学生入读高中不需再交择校费,部分家庭的负担将减轻。记者了解,目前我市公办高中的择校费在每学期3000元左右。
家长陈先生的小孩今年读初三,他认为,取消择校生是好事,考生用分数来说话,确定是否达到录取分数线,教育更加趋向公平。
同为初三学生家长的李女士则认为,“指标到校”意味着学生只要在学校排名靠前,在分配名额数量之内就有机会进好的高中,今后不再是一定要进好的初中,或一定程度上为初中“择校热”降温。
3、一定程度提高生源质量
作为我市普通高中的“龙头大哥”市一中,校长刘耀坚认为,取消高中择校生,即使录取分数线会有所下调,但一定程度上也能提高生源质量,“这对建设优质高中,以及学校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