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是降利率了吗,我的怎么没有降呀?”
“利率降了,我的还款金额怎么还是和上月一样啊?”
今天,小金就针对近期职工反映的
部分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一、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前后对比
调整前后,我市首套、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如下:
二、已放款的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何时调整?需要办理调整手续吗?
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2025年1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缴存职工无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手续。中心将根据借款合同约定,于2025年1月1日起统一批量下调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三、已申请但还未审批放款的公积金贷款按照哪个利率执行?
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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