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依法治理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由局主要领导批示成立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下属单位配合抓的工作格局,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从组织上保证了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及时有效解决法治建设中突出问题和督查反馈问题。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贯穿农业法治工作的全过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积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会议等学习内容,及时传达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2024年共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7次,牢牢把握依法治国核心要义,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局党组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组书记、局长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作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区农业农村局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带领下,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印发流程,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2024年以区政府名义印发重大行政决策1份,经第三方法律顾问、局法制审核员、局法治小组、局党组班子、区司法局多重把关,切实保证决策合法、合规、可行、可控。
三是坚持“公开常态化”。发挥政务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按照公开形式多样、公开内容全面的要求,及时依法依规向人民群众公开权力运行项目有关内容,同时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提高执法透明度,方便办事群众,接受公众监督。2024年共公开稿件108份,囊括了“三农”工作动态、规章文件等内容。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权威性。
(三)依法全面转变优化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提升等相关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系统重构部门内部操作流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依申请事项皆实现“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打造更加优质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线上监督。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组织业务骨干专题研究“互联网+监管”数据录入工作,全力指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做好“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工作。2024年我局共认领监管事项37项,实施清单完成率为100%,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为100%。
三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库、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农业农村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打下坚实基础。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4个,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流程、结果处理等内容。2024年共出动26人次持证执法人员,对系统随机匹配的13户生产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确保归集率、公示率达到100%。
(四)深入推进执法改革与规范化建设
一是综合执法改革推进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各镇街综合执法办的业务指导,随时解答,协助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针对农药、兽药、化肥、农机、农产品质量、非法捕捞等重点领域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深挖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清城区共查处涉农违法案件18宗,非法捕捞案件13宗,农产品质量不合格2宗,涉嫌使用禁用农药1宗,非法占用土地建房2宗。根据《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清城府函〔2021〕8号)精神,我局移交其中4宗至清城区公安机关立案办理,移交其中15宗至相关街镇办理,并持续关注跟进后续。目前,我区暂无发生涉农大案要案。此外,我局持续加强业务培训,为着力提高乡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我局共组织综合执法培训2次,培训152人次。另外实操执法培训、指导次数19次,培训人员83人次。
二是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对非法捕捞易发、高发和交界水域进行分析研判,重点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采取水陆联动、蹲守、伏击、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进行执法巡查。共出动执法次数317次,执法人员1294人次,执法车辆116辆次,执法船253艘次,检查渔船371艘次,共查获三无电鱼船29艘,收缴背包式电鱼机1套,清理虾笼、刺网、八字虎口网、灯光网等违规网具一大批,放生渔获物约2183.15公斤。共立案13宗,其中移送公安机关3宗、相关镇街处理9宗、清新区山塘镇政府1宗,罚没款共计3万元。持续深入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联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依据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年度任务2033批次。截至目前,共开展定量检测种植业产品910批次,畜禽产品 773批次,水产品120批次,合计1803批次,合格率在99%以上。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2024年共作出行政许可32宗、行政检查128宗,均上传至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系统、清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纸化办案率达100%,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用“粤执法”平台办案128宗,深入落实无纸化执法工作要求,无纸化办案率达100%。积极参与农业执法案卷评查,共在广东省案卷评查系统上参与评查4宗执法案卷,并报送4宗农业行政检查案卷至区司法局进行评查。
(五)积极落实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实施干部学法计划,制定年度普法计划。重点加强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条例。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律法规条例14次,组织农业农村系统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4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依时参加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共有106人次参加并通过在线学法考试,成绩全部达到优秀水平。
二是推动法律进乡村、进企业。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和农业服务紧密结合,在提供农业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引导增强诚信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在下乡及进企开展工作期间,对农业农村相关法律作了大力宣传,强调了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大力宣传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推动普法向基层延伸,强化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2024年共派发普法宣传资料约800余份,推动了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工作,促使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联合区司法局继续推进《清城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全国“八五”普法规划部署,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2024年继续推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推动普及各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狠抓突出信访矛盾问题化解。截至目前,2024年收到信访件共计11宗,除去重复件、非我局职能等信访件,受理的农业农村系统信访件6件,正在办理中2件,4件已妥善处理。对于农业农村领域突出的土地承包确权等问题,我局已将相关职能下放至镇街,并开展经常性督导协调工作。
二是依法为民排忧解难。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留言等方式广泛收集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4年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收到218项市民诉求,我局安排专人跟进,针对处理,在诉求处理完成后不定期进行回访,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是依法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4年累计收到行政诉讼案件及行政复议申请共计4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局法治小组持续跟进,积极加强与法律顾问、审理法庭沟通交流,严格按照领导人应诉出庭制度派出相关领导出庭共计2次,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在部分农业农村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中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不能综合运用适宜法律法规条款处理复杂事项;“粤执法”平台办案不够熟练,结案率有待提升,部分股室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在“粤执法”平台上未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内容登记,未完整上传相关证据材料、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引用不到位,致使在后期处理执法案卷相关事宜时出现证据材料不全等情况;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专业法律人员数量不足,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通用法律知识、专业领域法律知识培训、实践,强化同区司法局、专业法律顾问的对接;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强,需要进一步加大,面向农村农民的法治宣传还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单调、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代,不能很好利用抖音、微博等新时代媒体强化清城区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宣传工作;在面对民众的政务服务上还存在部分政务事项公开力度、透明度不够、流程较为繁琐等问题,办事流程还需进一步优化,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加强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严格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继续根据我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开展“三农”领域法治工作,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继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和公开公示,全面推行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粤执法”平台办案,优化办案流程,提高无纸化办案率。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知情权、监督权。
(三)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形式,精心组织规划,狠抓措施落实,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路子、新途径和新方法。有针对性、经常性开展学法用法培训,一方面努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另一方面加大基层普法力度,继续深入实施清城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不断提升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工作水平,提高农业农村系统依法治理水平,为清城“三农”发展营造更良好的法治环境。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