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城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百千万工程”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做法及亮点
(一)助力“百千万工程”,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任务、统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经验获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肯定及推广。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权专题调研,确保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权与其承接能力相匹配。针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职权下放重放轻管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动执法权下放更加科学合理,服务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快推进我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广清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在我区全面应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1-10月,清城区平台办案率94.44%,平台办案量13062宗,平台办案数量居全市前列。
(二)坚持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顺利完成2023年度法治广东、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工作并严格落实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各单位以评促改。在2023年度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工作中,清城区被评为优秀等次,获通报表扬。部署开展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以考促建、以学促干、以考促优。制定2024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深化与广州市越秀区法治建设结对提升合作关系,从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合作等方面推动双方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二是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审查了《清城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关于将国有建设用地的地上建筑物一并打包挂牌出让的请示》等567份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567份法律意见,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清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聚焦违法设定罚款、违法实施罚款、趋利性处罚、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执法扰企等六个方面问题,针对涉企乱罚款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累计依法处理经营主体投诉292件,及时清理罚款规定6项,开展执法案卷评查657次,实地督查9次,取得阶段性成效。五是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完善行政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共收到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50宗、检察监督案件3宗,其中经复议引发的诉讼案件43宗;收到各级法院的生效裁判36份,区政府胜诉率为100%。区政府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复议案件实行“行政复议+调解”的办案模式、“繁简分流”审理模式、“两听一调”制度,提升办案质效。办理上年结转案件22宗,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37宗,其中受理206宗,现已办结165宗。
(三)践行“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区建有19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驻所调解室、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共有调解员1156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人民调解案件3320件,调处成功3268件,成功率98.43%。其中,全区8个驻所调解室共调处派出所出警处置后移交的各类矛盾纠纷1477件,调处成功1466件,成功率99.26%。此外,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共收案1111件,其中调解成功564件。二是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推进了清远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清城区公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清远市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清远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2024年9月,清城区司法局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通报表扬。
(四)严管“两类人员”,监管帮教工作聚力新赋能
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2024年1月1日至11月15日共列管社区矫正对象1040人,同比增长25.91%。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663人。严格落实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规定和清远市社区矫正领域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社区矫正建档率和监管率达100%。二是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健全信息化核查机制,运用手机司法E通APP、微信视频对话、视频资源比对轨迹等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定位监管率达92.46%。三是推进“五位一体”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品牌。与团区委整合资源深入打造清城区“五位一体”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品牌。今年以来共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学习活动158场,社会公益活动64场,协助就业26人次,技能培训39人次,开展心理健康测评640人次,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138人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困难帮扶108人次,让社区矫正有“力度”也有“温度”。四是创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秉承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化的要求,根据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标准,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洲心路新城之光碧桂园(未来城)1、2号楼首二层的社区配套用房建设省级“智慧矫正中心”。2024年6月,清远市清城区社区矫正中心被广东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五是抓好安置帮教工作。1-10月接收刑满释放人员共611名,其中监狱刑满释放人员423名,解矫人员177名,安置帮教率达到100%。多方寻求与企业合作,打造安置帮教基地,今年以来共开展就业指导123人次,推荐就业信息259份,推动成功就业70人次。
(五)持续“多点发力”,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
深入推进“法律七进”,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3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2.6万余册,受教育干部群众3万余人,解答法律咨询585人次。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通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干部任前学法、公务员全员培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等方式,实现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等重点内容全覆盖。依托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1.33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达99.83%,优秀率达99.27%。二是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合市司法局、区教育局举办了“法治副校长”培训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公开课,104名“法治副校长”和200余名师生参加培训。与区关工委、区教育局联合开展“拒触法律红线 守护安全成长”为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促使全区113所中小学校18万余名师生,通过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有奖竞答、国旗下的讲话、师德师风培训、家长会精品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向未成年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和普法志愿者、社工到校给学生开展预防学生欺凌、防性侵、反诈等专题讲座,累计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28场次,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活动36场次。三是持续深化“繁星闪烁”品牌塑造。拍摄了《繁星闪烁——拒绝欺凌,我不再沉默》视频,在“广东司法行政”“清远司法”“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线上展播,累计阅读量8867次,转发706次。视频参与广东司法行政视频大赛荣获三等奖,在全省范围内播放量超4000万人次。
(六)坚持“司法惠民”,法律服务质量提供新保障
一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目前8个镇(街)各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建成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64个,实现区、镇、村(社区)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区三级“12348”实体平台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855人次。二是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区83名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2188次,其中法律咨询1606件,法律援助2件,人民调解6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18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3份,其他7件,有力推进法治清城、平安清城建设。同时,落实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全面审查工作,共审查合同600余份。为农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三是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积极响应司法部于2024年3月开展的“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通过压缩办证期限、精减办证材料、优化服务举措等,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增强服务能力,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其中将委托、声明、文本相符等81项相对简单的公证办证时长压缩在5个工作日以内,将继承、合同、赠与等69项较为复杂的公证办证时长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提升公证服务效率。清远市城中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275件,收入139.2万元。四是落实法律援助政策。清城区法律援助处落实“市域通办”机制、推行“绿色通道”措施,建立清城区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库,目前在库律师共314人。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80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1200人次,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867份。五是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清城区成立清远市首个“法援护苗”工作站和外卖配送行业劳动者法律援助站。其中,清城区“法援护苗”工作站充分利用“12348+12355”平台服务,通过联动合作,实现话务互转,对涉及青少年的法律咨询与心理咨询实行高效对接、分类处理、精准服务。截至11月,共受理未成年人纠纷案件18宗,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仍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导致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存在办案质量不高等情况;二是2024年前三个季度清城区全区平均行政诉讼败诉率11.8%,未达区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提出的10%以下要求;三是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推动区级执法部门对各镇(街道)加大导师制“传帮带”力度有待提升。
三、2025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加强法治清城建设。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中的统筹协调、检查督促、推动落实的职能,结合与广州市越秀区委依法治区办结对提升项目加强法治建设。二是深入贯彻实施《清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在镇(街道)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创建。四是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抓好法治考评反馈情况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真正把考核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践的强大动力。五是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继续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协调,积极推广应用“清远粤执法”,进一步发挥区级执法部门对镇(街道)的“传帮带”作用。六是积极开展执法学习、类案指导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败诉率,确保2024年全区行政诉讼败诉率在10%以下。七是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要求,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知晓率和首选率。全面提升行政复议政治能力、服务大局能力、吸纳行政争议能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能力、监督依法行政能力、信息化能力“六种能力”,确保行政复议案件接得住、办得好。
(二)多措并举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高刑事执行水平,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配合区委政法委推动将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范畴,梳理出清单依法规范村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网格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培训指导。认真落实“百千万工程”,以凤城、洲心、石角为试点,全面推开“诉调衔接”,积极组织驻所调解室、基层调解组织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与多元化解。
(三)抓细抓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和参与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加强对法律援助处、公证处等窗口单位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做到服务场所标准化、办事流程制度化、工作内容规范化、服务态度亲情化,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开展“法援护苗”行动,推动设立清远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驻清城区法律援助处工作室,依托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律师队伍,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律师在法律服务队伍的主力军作用,继续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各项措施,推进“千所联千会”、“法治体检”常态化,推动律师事务所与企业协会商会结对,针对涉外律师法律服务方面进行业务培训,为我区高质量发展积极作为。
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