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立足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着力打造高水平安全,护航清城区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提升企业服务管理质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和《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反馈制度(试行)》,进一步简政放权和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行政许可受理发证一窗通办。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材料清单,努力做到收取材料“一手清”,解释工作“一口清”。对于承诺件(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首次、延期、变更经营场所等)办理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不含整改时间);危化证变更法人变更名称、易制毒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办理时限为1天。同时,行政许可受理资料由内部送至业务股室,实现受理、发证一窗通办,大大提高服务效率,减少群众跑腿。二是强化“指导服务+执法检查”和“日常检查+执法检查”模式。《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推进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服务+执法”、“日常+执法”、“执法+专家”等工作方案》和《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检查办法(试行)》,规范日常服务、执法检查和专家指导工作。目前,已建立完善包含71名专家的应急管理专家库,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约16场。三是完善责任倒查和评价反馈机制。印发《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试行)》、《清远市清城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试行)》、《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全局执法工作人员安全生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和《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倒查机制(试行)》,制定营商环境评价反馈制度,通过收集企业对执法检查情况的反馈评价,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企业的服务意识。四是大力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执法培训。2023年5月5日,以专家授课及经验交流座谈形式,聘请资深注安专家杨家泳前来集中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培训围绕《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进行解读;8月25日,组织执法人员、街镇应急办开展“行政执法指导意见培训”座谈会,对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解读;11月6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
(二)持续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一是创新管理举措。增设“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依法行政等工作,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要求;主动探索成立企业管理信息中心(内设的协调机构),横向协同安全生产基础股、危化品监督股和执法股,全面统筹安排执法检查等工作,强化工矿商贸行业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全覆盖、零死角”;统筹内部重点事项,建立“1+N”工作体系运行机制,提升应急管理效能。二是深入推进6个议事协调机构实体化运作。根据区委编办印发的《关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的通知》精神,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区减灾委员会、区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等均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框架下的专项工作协调机制,不再单独作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目前,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等6个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均已实现实体化运作。2023年,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清城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清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文件,确保队伍高效组织协调、快速反应与有序运作,同时,在厘清和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职责、统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持续推进街镇应急管理改革。目前八个街镇均已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基本完成应急管理工作“四个整合”(部门整合、职能整合、指挥调度整合和力量整合)和实现“五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的基础上,已完成“区-镇街”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各系统应接尽接、融合通信,整合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仓库物资装备基本齐备。同时,为有利于统筹调度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八个镇街均实现了由排名第一的镇街副书记分管应急管理工作。
(三)真刀真枪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守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一是全面推进清城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圆满收官。通过周密部署、健全机制、强化督导等方式,有力督促指导各部门、各街镇全面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据统计,区安委办组织开展督导检查26次,通过建立每月月中、月底调度、定期通报、挂牌督办、动态更新等工作机制,定期印发《提醒函》、《致企业的一封信》等形式,突出对全区13类行业25个细分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开展行动以来(2023年4月25日至12月30日),全区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共排查(接报)重大事故隐患636个(其中工贸企业37个、危险化学品企业8个、非煤矿山企业5个),已完成整改631个,整改率99%,清城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数量在全市排名第一。二是守稳守牢安全生产“责任田”,不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2023年10月20日,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科学划分监督管理层次,合理配置管理力量。2023年,共检查工矿商贸企业464家次,发现隐患问题922项(其中重大隐患42项),共开具现场检查记录324份,发出责令限期责改指令书160份,已整改完成796项,其余尚未到整改期限,已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要求整改(其中,已对相关企业做出暂时停产停业决定,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整改);共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462家次,发现隐患问题620项(其中重大隐患8项),共开具现场检查记录97份,发出责令限期责改指令书14份,已整改完成518项,其余尚未到整改期限,已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要求整改。其中,为不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2023年7月18日,印发《清城区建立和完善清城区非煤矿山综合监管协同联动机制的通知》,先后组织召开2次非煤矿山综合监管协同联动会议;12月20日,先后印发《清城区有关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清单》和《清城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动形成监管合力。2023年12月11日,清城区人民政府印发《清城区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方案》,明确“三个一批”名单企业的整治方向。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023年,共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3宗,应收罚款金额1828454.8万元,实收金额973984.68万,还有854470.12万元罚款正在追缴中;检查涉嫌非法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行为企业(个人)2家,没收非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4件/罐,价值约0.2万元,共查处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企业(个人)2家,行政处罚2人。四是深化“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持续推进“一企业一监管台账”机制。目前全区企业数量共25861间,八个街镇共有应急管理网格1045个,网格员2165名,着力覆盖规下海量的商事主体,建立“一企一档”数量25841间,完成建档比例达99.92%。据统计,全区共出动30825人次,各街镇完成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台账共267间,建档率100%;完成规下企业(场所)和一般商事企业日常监管台帐共25594间,建档率99.9%。
(四)扩大企业群众宣传培训覆盖面,全面强化应急救援演练。一是打造新时代应急管理宣传矩阵。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拍摄并发布《我是应急人》专题宣传片,讲述飞来峡镇水电所所长邓成飞的应急故事。2023年,通过“今日清城”栏目和“清城发布”双微平台发布安全生产报道约200篇;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曝光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约10起;开展工矿商贸和危险化学品应急岗位安全技能、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等培训约28场,累计约750家企业参训。其中,6月30日,开展清城区人大代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现场60名人大代表参与活动。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2023年来,印发《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5部应急预案的通知》、《清远市清城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清远市清城区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清远市清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清远市清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切实抓好区级层面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同时,共收集各镇街应急预案164份,共办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390家,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三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防汛和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演练。2023年共组织开展4次大型应急演练,4月26日,组织各街镇举办清城区2023年自然灾害桌面演练和森林防火实况演练;4月27日,组织中国人民解放军96726部队、清城区人民武装部、清远市水松救援队、清远市中宿救援队等单位,举办清远市清城区防汛应急救援演练;10月31日,在源潭镇精美特种材有限公司,组织举办清远市清城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11月27日,组织区森林防火救援大队,银盏林场,龙塘填,长隆公司等单位,举办清远市清城区2023年森林火灾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救援演练全行业全覆盖。四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做好应急救援保障。2023年,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三三制”,每日组织召开节假日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切实做好“群众过节、干部在岗”。据统计,区应急救援大队涉我区接警9宗,出警10次,出动286人次,进行山火处置7次,山地救援2次,排涝处置1次。此外,大力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参加广东(清城)横渡北江活动水上及岸上应急保障工作、伦洲沙滩水域暑假期间防溺水工作、高考应急保障工作、南岸公园应急保障工作、2023年清远户外体育节首届凤城百里徒步活动应急保障工作等,组织并实施“市区镇(街)村”四级联动保障机制,保障工作均顺利完成。
(五)毫不松懈,抓紧抓实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是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分别于1月12日、9月18日印发《关于调整清远市清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通知》,及时调整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9月20日,由区委书记、区长、区森防总指挥廖家杰签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禁火令》。目前,镇级“六有”体系,8个镇街已完成建设,村级“九个一”工作机制,108个村居(社区)已在60个村居(社区)完成建设部署,完成率为56%。二是强化火源管控。开展五清行动。截至目前,全区累计集中清理连片纯松林周边可燃物73.53余亩,已建成的生物防火林带、旅游景区道路隔离带周边可燃物100余公里,防火区内电力、电信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周边可燃物25.51余亩,铁路、高速公路沿线边坡可燃物102.6余公里,公墓、连片坟地周边可燃物1253余亩。三是强化预警监测和巡查管控。全区共安排地面巡护员+网格员505名,安装远程林火监控摄像头29个,建设高山瞭望塔1座。要求护林员、网格员、信息员要全面到岗到位。其中,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区共划定责任区314个、设置固定检查站点36个、临时检查点176个、鞭炮香烛集中燃放点130个,中秋、国庆、重阳期间全区共划定责任区314个、设置固定检查站点39个、节假日期间护林防火共出动2309人次,派出督导检查组109组448人次。四是营造全区练兵备战氛围。全区组建森林消防队伍12支375人,护林员队伍11支308人,2023年8月31日至9月1日,区森防指组织相关单位在区森林消防大队举行全区森林消防技能比武大赛,共组织了16支队伍120余人参加比武,有效提升全区扑救森林火灾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清城区应急救援大队积极参与全市森林消防技能大比武,同时获得风力灭火机操作团体单项奖的三等奖、水泵组合操作单项优胜奖、团队优秀组织奖等奖项。五是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根据节假日森林火灾特点,区森防办制定并印发《清远市清城区2023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等春节、两会、清明、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工作方案;结合推进“一图一表”工作,落实“村3+镇(街)2个50%措施”(各行政村级、社区要组成3人携装巡查组开展防火巡护,镇街(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50%力量午后携装巡查,50%在驻地集结待命)。六是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印发《清远市清城区2023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方案》,9月27日,组织召开2023年清城区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启动仪式,9月28日区森防办联合林业、应急、区应急救援大队、源潭镇政府到源潭镇火车站广场开展“防范森林火灾、守护绿美广东”主题宣传活动。中秋、国庆期间我区共设立56个设宣传站(点),悬挂防火宣传标语274条,派发宣传资料9088份,有效提升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灭火的浓厚氛围。
(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是健全防汛工作责任体系。及时对《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成员及区领导防汛责任区域(工程)》作出调整分工,避免责任悬空;会同各街镇调整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逐宗水利工程落实镇驻村领导的防汛行政责任,以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为技术支撑,村干部为巡查责任人,并把各相关防汛责任人已按照规定在官网公布,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印发《清城区强对流等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与防汛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城区三防〔2023〕7号)、《清城区应对极端天气灾害“五停” 工作指引》(城区三防〔2023〕6号)、《清城区防汛防台风群众转移工作方案》(城区防办〔2023〕3号)和《清城区应急管理局 清城区民政局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动协调工作机制》等机制文件,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科学防控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防御强降雨、台风、低温冰冻工作中,及时组织召开部署会议,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共召开部署会议17次。三是强化汛前隐患排查。全区共排查出山洪灾害隐患点22处、削坡建房358处、沿河低洼区19处、易涝点12处、危房56间、灾害易发区A级景区7个、“三无”船舶371艘,存在隐患小型水库2座、5千亩以上堤围2宗、水闸2座等,均已落实工程或非工程整治措施,确保安全有效防范自然灾害。5月25日至26日,区三防办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水利局等部门组成2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区8个镇(街道)防汛备汛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由区委组织部、区人武部牵头组建了936人的机关事业单位应急抢险突击队伍和120人的民兵应急抢险队伍,由区三防指挥部统筹调配,区森林消防大队组建了60人的综合救援队伍,由区应急管理局统筹调配;同时加强与社会救援组织(清远市蓝天救援队、清远市水松救援中心、清远市北江水上救援中心、清远市非凡应急救援中心、清远市中宿水上救援中心等)沟通联系,一旦有需要,社会救援组织可以协助参与救援工作。目前,区级应急物资仓库已储备棉被、高性能LED强光手电、全自动升降工作灯、折叠床等应急物资共6232件。五是持续推进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区下辖4个街道和4个镇共164个行政村(社区),均已完成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其中,已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分别为东城街道青云社区、洲心街道洲心社区、横荷街道荷兴社区。今年以来,依托“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等开展宣传工作,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8场,发放宣传资料13000份,普及群众5180余人,有效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六是落实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印发《关于调整清远市清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及时对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作出调整;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检查工作操作指南>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配合第三方公司开展我区工业集聚区地震安全性评价,今年共对高新区电子产业园等3处园区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监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监管机制未完善。目前,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数量共有17人,按照《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粤应急规〔2021〕4号)等文件要求计算,人均需检查重点企业55家次,其中包括区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115家,而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更是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数倍之多。现有的人员远远未能满足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覆盖的要求。同时,清城区与广清园、高新区的执法监管机制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监管执法划分问题还有待解决。
(二)应急管理工作资金投入有限,基层应急管理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高。例如,机构改革后,区应急救援大队由单一森林防灭火转为多灾种应急处置的综合性救援队伍。虽经多次改革提升,但从目前社会大环境来看,大队整体福利待遇仍偏低,专业救援设备相对落后,人员流动性较大,无法吸纳水上救援、山上救援等专业性人才。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根本遵循,坚持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完善各级考核和问责制度,积极利用网格化监管制度,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切实压实各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
(二)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服务指导+执法检查”和“日常检查+执法检查”的模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专家指导服务;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受审分离模式。推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积极推行延伸服务,对审批事项一经受理,服务窗口实行全程指导、全程负责。
(三)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打造清城区高水平安全。一是持续发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区安委办工作职责内容及全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内容。进一步形成统筹6个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工作合力,落实落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突出重点,严厉执法,强化打非治违力度,积极联合各街镇以“双随机”、明查暗访等方式,突出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等领域,深入细致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非法违法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重拳出击,持续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三是深入细致做好2023年度上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迎考准备工作。要深刻吸取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迎考工作经验,对2023年考核迎考相关重点工作严抓落实,对照考核方案评分细则,压实各级各部门迎考工作责任。
(四)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一是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从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物资储备水平、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以及提高公众应急意识等方面,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二是持续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与市综合救援中心、城市消防、镇街救援力量、社会救援力量、企业救援力量联动;完善应急物质配备,做到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时无备,在应急预案、物资装备、应急指挥、人员队伍方面,做到超前谋划,超前部署、超前准备,指导各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各级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把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查漏补缺,提高全区“十个有”建设质量,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力。
(五)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一是强化约谈警示教育。加强对存在老大难问题、事故严峻的企业、重点企业进行督办和警示提醒约谈,定期曝光违规违法的典型案例,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能放松的社会氛围。对省内外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或典型事故,及时下发通报,督导企业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广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二是全方位深层次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采取上门宣传、集中宣讲、执法检查等方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和方针政策,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