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整治园外非法经营电子废弃物拆解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环境整体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区政府决定在龙塘、石角两镇设置非法固体废物查验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7月10日起,在龙塘镇、石角镇相关地段开展24小时查验非法固体废物工作。
二、所有经查验点的车辆必须主动配合查验,主动出示相关证照及运输货物的相关证明文件。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需运输固体废弃物通过查验点的,必须提前1至2日到清城区电子废弃物整治办公室石角点(地址:石角镇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1楼,电话:3205030),办理放行手续,没有办理放行手续的一律不予放行。
三、凡运输非法废五金、废塑料等固体废物的车辆,一经发现,一律暂扣所运输货物,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