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局以上单位,市驻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清城区“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卫计局反映。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清远市清城区“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人文关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家庭发展能力,推动新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口文化促进会在我区开展省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和省新家庭(婚、性、孕、育)“零距离”新常态双服务试点工程。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关于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年~2020年)的通知》(国卫宣传发〔2014〕15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4〕39号)和省主要领导关于倡导人文关怀、推动新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工作重点,创新开展我区“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基地”指导培育试点工作,建立新家庭人口文化教育新常态机制,促人口素质全面提高,推动基层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创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创建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实施新家庭婚、性、孕、育四位一体人文关怀行动,对新家庭育龄妇女进行“零距离”生育关怀和文化培育双服务。建设新时期卫生计生工作主动服务新常态,体现政府对新家庭的关怀,助力新时期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转型升级”,推动基层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水平上新台阶。
三、工作机构
为推进区“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如期完成省赋予我区的各项任务,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成立区“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袁志武(区政府)
副组长:温卓坚(区委区府办)
温国华(区卫计局)
成 员:汤洁莹(区委宣传部)
易沛清(区教育局)
黄婉媚(区民政局)
林志伟(区财政局)
江带娣(区文体局)
杨伟光(区卫计局)
王少环(区妇联)
冯立道(凤城街)
王凤平(东城街)
陈汝良(洲心街)
朱艳伦(横荷街)
罗汉锋(源潭镇)
梁绍洪(龙塘镇)
刘伟峰(石角镇)
丘祥六(飞来峡镇)
伍海梅(银盏林场)
黄卫标(区新闻信息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由杨伟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若干人,具体负责全区“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点”创建日常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基层人口文化培训工作,举办基层人口文化培训班。由省人口文化专家团根据新家庭婚、性、孕、育发展过程,编写教材,规划专题,对试点街(镇)选送的第一批新家庭人口文化辅导员(50名)进行培训,提升基层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人员文化素养和工作创新能力。
(二)开展新家庭“1+20”新常态双服务工作。试点街(镇)以新家庭(主要是本年度0-1岁新家庭)为对象,按照一个“新家庭人口文化辅导员”挂钩20户新家庭的工作模式,培育指导1000户新家庭,重点围绕新家庭婚、性、孕、育四位一体不同阶段服务需求,制定工作目标和管理模式,开展“零距离”新家庭生育关怀行动和文化培育服务。
(三)建立新家庭网络新常态服务模式。由省人口文化促进会建立广东省新家庭文化服务网络平台(微信+手机网站)清城专区,构建大数据分层次服务机制,逐步推广复制“1+20”双服务模式,覆盖全区0-3岁育儿家庭。
五、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覆盖的工作方式进行。2015年,先选择凤城街道、横荷街道、龙塘镇、飞来峡镇作为示范基地,组织开展“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推广实行。为确保省首批“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基地”指导培育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8月7~30日)。各试点街(镇)召开会议层层发动,级级落实,成立组织机构,拟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加强新家庭人口文化的宣传环境、宣传阵地和文化载体三项建设,开展全面性社会大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9月)。主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基层人口文化培训工作,举办基层人口文化培训班,由省人口文化促进会聘请专家对试点街(镇)选送的第一批新家庭人口文化辅导员(50名)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二是凤城街道、横荷街道、龙塘镇、飞来峡镇共选择新家庭1000户,逐户建立新家庭信息档案;三是试点街(镇)按照一个“新家庭人口文化辅导员”挂钩20户新家庭的工作模式,培育指导1000户新家庭,根据新家庭“婚、性、孕、育”各阶段不同服务需求,开展“零距离”上门服务,对挂钩户进行新家庭文化知识辅导、医疗技术服务联系、提供远程信息网络服务等工作,并做好每月上传新家庭信息等工作;四是指导挂钩家庭户以《宝宝成长档案》为文化培育载体,参与新家庭文化创建;五是推广试点街(镇)经验,争取婚、性、孕、育四位一体常态服务全覆盖。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2月)。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评估,开展新家庭人口文化辅导员评先评优,考核评级及优秀示范家庭评选工作等。形成经验材料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口文化促进会。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各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区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民政局、区妇联等区直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强化经费投入,确保工作落实。新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是一项得民心惠民生的公益性事业,各级要加大投入力度,把建设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有足够的经费用于新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倡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短信、微信、QQ群、网络等),结合标语、横幅、宣传车、咨询点和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开展全方位的新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创建宣传活动,全力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营造“全面重视、全面参与、全面落实、实效推进”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强化学习培训,提升队伍素质。采取层层发动,逐级培训的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扩大辅导团队和受惠人群覆盖面,推动新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一是开展一级人口文化辅导员培训。邀请省级专家对首批学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核,向学员颁发“广东省新家庭人口文化辅导员”资格证书。二是开展二级辅导员培训。组织全体计生人员、驻村干部、学校教师代表、各部门代表及村“两委”干部开展培训会,由一级辅导员进行培训,将主要思想及做法宣传到位,并把业务知识传授到位,将其培训成为街、镇(场)二级辅导员。通过逐级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新家庭人口文化辅导水平。
(五)强化服务管理,确保服务实效。各街、镇(场)结合干部开展普遍直接联系群众活动及村(居)级实行“一站式”平台服务群众制度,不断充实便民为民服务内涵,进一步提高主动服务意识,按照一个“新家庭人口文化辅导员”挂钩20户新家庭的工作模式,主动上门,以“零距离”方式,积极开展新家庭集“婚、性、孕、育”四位一体的生育关怀行动和文化培育双服务,指导新家庭科学育儿,传播人口文化正能量。具体开展“六进六送一指导”服务:一是进新婚夫妇家庭。主动上门宣传计生政策和科普知识,赠送新婚性生活指导光碟、《备孕的智慧》手绘本,送上常规避孕药具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知书,协助办好《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二是进孕期夫妇家庭。主动上门宣传孕期保健知识,动员参加围产期保健,并赠送《孕产期保健手册》,协助完成一孩生育登记相关手续;三是进新生儿夫妇家庭。每月一次上门了解母婴状况、定期联系保健体检,宣传避孕节育知识和新生儿计划免疫接种知识,指导新家庭夫妇进行避孕方式“知情选择”,赠送《宝宝成长档案》和科学育儿资料,指导科学养育小孩;四是进产后术后夫妇家庭。主动上门了解产后术后身体恢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关心解决,赠送产后术后营养补助或慰问品;五是进计生特殊家庭。主动上门了解突遭变故的计生家庭户,赠送“生育关怀专项救助资金”;六是进新入住夫妇家庭。及时上门了解情况,完成全员人口信息登记,建立新家庭信息档案,宣传流入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赠送计划生育政策与科普知识综合宣传品和避孕药具,享受均等化服务。七是开展新家庭文化指导培育。以《宝宝成长档案》为文化培育载体,参与新家庭文化创建。以宝宝父母为主编,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内容,连结家庭发展和社会服务,参照婴幼儿成长国际标准,记录成长指标和亲情记忆,形成新家庭自我学习、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健康生活模式。并记录好《新家庭人口文化服务工作手册》,及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六)强化机制建设,确保常态开展。各单位在创建“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点”工作过程中,要坚持一手抓服务指导,一手抓建章立制,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新家庭“1+20”挂钩联系服务工作常态开展。一是建立新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工作管理服务制度。结合普遍直接联系群众活动及村(居)级实行“一站式”平台服务群众制度,积极建立新时期计生便民服务管理制度,实行上门服务、陪同服务、代理服务等,进一步转变工作思维和服务模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切实解决好计生家庭户的实际需求,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新时期新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建立镇、村(居)挂钩干部和辅导员绩效考评奖励制度。将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点建设工作纳入村(居)计生季度考评,与考评结果直接挂钩,制定考评奖励标准,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和考评结果。对工作表现出色的村(居)和辅导员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