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东城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城区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8日
清城区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解决笔架河环境问题,提升河道保护与开发利用水平,改善沿岸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治辖区内笔架河沿岸各种脏、乱、差现象,特别是对笔架河干流及其支流沿岸周边地域(笔架山及山脚附近没有截污的地域)和其他产生污水、垃圾而影响笔架河环境的单位、区域进行重点整顿;加强笔架河流域影响区雨污分流、截污处理以及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完善笔架河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护笔架河水资源和周边环境,确保流入笔架河的水符合要求,为笔架河沿岸群众提供优美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本辖区内笔架河干支流、笔架河沿岸周边地域(笔架山及山脚附近没有截污的地域)和其他产生污水、垃圾而影响笔架河综合环境的单位和区域。
三、整治内容
对整治范围内的餐饮业经营单位和其他产生污水、垃圾而影响笔架河综合环境的单位和区域、垃圾堆放点、污水排放区域进行综合整治,规范餐饮业经营单位和其他单位及区域的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加强笔架河干支流及两岸的截污、垃圾清理、河道清淤疏浚、护岸修复、绿化、涉河建设管理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工作职责
根据清远市水务局关于《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笔架河及沿岸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细化,具体分工如下:
(一)凤城街办:负责清理平安桥附近垃圾、河岸杂草、杂物,处理凤宇新村至御景湖畔堤段、沙田桥段清城联围河道内、堤岸乱抛垃圾、乱搭建、乱种菜等违法行为,并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东城街办:负责清理清北围黄金海岸至沙田桥段沿岸垃圾、杂草、杂物,处理沙田桥段清北围河道内堤岸群众种菜问题,平整堤面,确保河堤道路通畅,加强笔架河翻板闸管理,以及宣传教育工作。
(三)区城综局:负责做好河面垃圾清理,沿岸菜地补种复绿,道路照明,加强沿岸及周边环卫巡查,清扫等工作。
(四)区新区办:负责笔架路沿岸设施修复及河岸修整等工作,并修复笔架新村至先锋桥清北围亲水平台破损栏杆,修整清北围东堤花园段、平安市场段崩塌挡土墙。此外,在河岸显眼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五)区住建局:负责对笔架河道大学桥、时代桥建设围堰过高、过厚问题进行整改,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在汛期前拆除围堰,确保渡汛安全。
(六)区水务局:负责指导河道内垃圾清理和笔架河翻板闸管理,新建两座大桥的围堰整改等工作,并加强清城联围、清北围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单位做好整治工作。
(七)区环保局:负责监督、检查及监控笔架河两岸及上游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直接排放问题。
(八)区旅游局:按职责做好笔架河沿岸及周边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
(九)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促清城区整治范围内的餐饮业经营单位做好经营场所内的卫生环境相关工作。
(十)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按职责做好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坚决不配合整改的餐饮业经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由相关部门函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办理工商登记,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成停业整顿,对无证无照的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集中专项整治阶段(2013年6月25日-2013年12月31日)。启动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
(一)对笔架河沿岸周边地域(笔架山及山脚附近区域没有截污地域)的餐饮业和其它产生污水、垃圾的单位进行整治,规范餐饮业和其他单位的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确保笔架河的综合环境得到有效的改善。
(二)对笔架河沿岸及水体内的各种垃圾及脏、乱、差现象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整顿。
(三)对侵占、毁坏河道两岸公共设施,在河道、堤防保护范围内违法开垦种植、堆放杂物,向河道、堤岸乱抛垃圾、乱搭建、乱张贴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对河道沿线各种明、暗渠排污口加强排查和监测,对不符合排污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五)加强对已建河道城防工程的清淤、维护,加强续建工程的规划建设,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和城市品位。
(六)做好河岸沿线的景观绿化,安全防护和道路照明等有关工作,并加强治安巡查,营造悠闲、舒适、安全、宜居的水岸环境。
(七)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素质,形成人人自觉爱护水环境的氛围。
第二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31日)。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邀请政协提案人、笔架河沿岸有关群众代表等对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长效巩固阶段(2014年1月31日以后)。巩固前一阶段的整治成果,落实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笔架河河道管理模式,实现笔架河河道“流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委区府办、区水务局、区城综局、区住建局、区新区办、区环保局、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区旅游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凤城街办、东城街办等单位有关领导为成员的清城区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具体负责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协调监督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共同做好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
区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集中整治期间,领导小组组织一次以上综合整治专项检查。
(四)加强信息报送
为了及时、全面地掌握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进度,各成员单位在每月1日前将上月整治情况报笔架河环境综合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939105,传真:393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