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城区府办发〔2011〕21号
印发清城区加快发展旅游业建设宜游中心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城区加快发展旅游业建设宜游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
清城区加快发展旅游业建设宜游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文件精神和区委五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建设宜游中心的总要求,为加快我区宜游中心建设步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委五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全力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幸福和谐新城区的战略目标,实施大旅游战略,建设宜游中心,进一步健全我区大旅游发展体系,优化旅游产业结构,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增强旅游接待能力,努力把城区打造成为面向珠三角乃至东南亚的高端商务旅游胜地和生态休闲旅游区,成为全市旅游集散地和中心站,为城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全面融入珠三角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宜游中心”的总要求和打造华南休闲度假旅游胜地的定位及“两圈一带六品牌”的旅游产业新格局,切实做好“两整合”(整合市、区旅游资源,整合周边县市的旅游资源)、“三提升”(着力提升宣传推介水平、着力提升景区建设水平、着力提升综合接待水平)的文章,在“宜游中心”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实现旅游业发展的新跨越。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年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达到45亿元以上。继续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在一到两年内再创建1-2个国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府主导
增加旅游资金投入,重点做好旅游规划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商业竞争力,改善居住环境,带动房地产业和商贸业的发展,使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把城区打造成为宜工、宜商、宜游、宜居的生态幸福和谐新城区。
(二)科学规划整合,打造“两圈一带六品牌”的旅游产业新格局
1.完善规划。2011年底前,对全区旅游资源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清城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各街镇)
2.打造“两圈一带六品牌”的旅游产业新格局。“两圈”即东北部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圈和西南部商务、会议会展旅游产业圈;“一带”即北江沿线旅游带;“六品牌”即漂流刺激之旅、山水风情之旅、温泉舒适之旅、商务休闲之旅、美食开心之旅、农家乡情之旅等品牌,在珠三角乃至境内外打造具有城区特色的旅游名片。将黄腾峡生态旅游区(
3.打造高端旅游产业集聚区。将西南部商务休闲、会议会展旅游产业园打造成广东省高端旅游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区旅游局、石角镇、横荷街)
4.协助北江游项目开发工作。配合市旅游局制定有关北江综合开发项目的措施办法,对北江游船现状进行调研,制定游船标准,清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旧船。配合市有关部门高品位打造古栈道及一江两岸景观。(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建设局、区城监局、区旅游局、市交通局清城局)
(三)加快旅游项目建设
1.建设高品位景区、酒店。
(1)力促狮子湖乡村俱乐部、黄腾峡生态风景区三期、天子山旅游度假区、飞来峡旅游服务中心、清远鸡博物馆等项目尽快建成出效益,成为旅游业新的亮点。(责任单位:横荷街、东城街、飞来峡镇、区旅游局)
(2)力促富盈五星级酒店、泰洋湖圣水湖畔五星级度假综合酒店、锦江之星酒店等项目今年内动工,争取狮子湖喜来登酒店11月份开业。(责任单位:横荷街、石角镇、区旅游局)
2.继续加大旅游业招商力度,尤其是加快飞来峡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开发旅游资源,打造1-2个大型旅游企业。(责任单位:各街镇、区旅游局)
3. 加快规划建设澜水夜市美食一条街。对东城澜水中心村进行规划设计,打造特色美食、旅游购物夜市。集中展销具有清远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和旅游纪念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集聚区,使其成为有规模的综合型旅游商品购物、美食场所。(责任单位:东城街、区旅游局、区农业局)
4.发展提升农家乐旅游项目整体水平。整合现有农家乐和大排档餐饮酒店及闲置土地资源,发展、提升农家乐旅游项目整体水平。通过整合、指导,建设一批以农家美食为特色的星级农家乐项目。(责任单位:各街镇、区农业局、区旅游局)
(四)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1.统筹旅游公路的规划和建设。和市有关部门衔接好,在公路网规划中,将清城区内主要旅游景区作为重要的交通节点考虑,力争规划较高等级公路。(责任单位:市直属公路局)
2.推进旅游交通服务配套建设。鼓励客运企业开通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旅游专线客运班车,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至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逐步提高连通主要旅游景区的道路通行能力,完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市区道路旅游线路的交通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清城局)
3.大力推动相关部门提升公路、旅游大道、水路和景区交通建设水平。完善旅游目的地交通网络,增强通达性,完善服务接待功能,在未来旅游大道建设及未来的环城、城市道路建设中同步建设生态绿道,同时搞好与珠三角地区生态绿道的衔接。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参与绿道网的建设和经营,将绿道旅游与现有旅游产品有机结合,生态绿道除能承载旅游休闲观光功能外,还要达到能够举办全省乃至全国规模的自行车比赛水平。积极协助市有关部门规划和建设东城旅游大道。(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市交通局清城局、市直属公路局、区旅游局、东城街)
4.完善清远市旅游服务中心配套管理,尽快发挥其全市旅游窗口和中枢作用,强化其旅游服务功能。(责任单位:横荷街、区旅游局)
5.提高宾馆和饮食服务业整体水平。规范宾馆、饮食服务业管理,2011年5月举办宾馆和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大赛。打造特色餐饮,每年举办地方名吃美食大赛和烹饪大赛等活动,创建城区美食品牌,制定清远大餐标准。(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6.加快景区景点旅游标牌、标示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旅游商品店、旅游娱乐场所、星级旅游厕所、停车场等功能,推进旅游厕所升级改造,确保五年内全区所有景区内的旅游厕所达标。将具有旅游价值的公园、广场、文化体育馆、高铁站、码头、历史建筑、特色街以及企业、山庄、农家乐等纳入旅游产品线路。(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清城局、区城监局、区建设局、区旅游局)
7.开发自驾车游市场。完善自驾游基础配套,培育、打造自驾车游线路。(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市交通局清城局、市直属公路局)
8.创建高星级酒店、景区。鼓励丁香花园酒店、索菲特大酒店今年内申报创建国家五星级酒店。指导清远国际酒店、美林湖酒店进行创五星级酒店准备工作。2011年完成新银盏温泉度假村创国家
(五)加强宣传推介,提升城区形象
1.继续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打造“漂流刺激之旅、北江风情之旅、温泉舒适之旅、商务休闲之旅、美食开心之旅、农家乡情之旅”等品牌路线,打造城区一日游、二日游中短旅游线路。培育和发展高端商务旅游、高尔夫旅游、高端休闲度假旅游、房地产旅游等系列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2.依托节庆搞好宣传促销。定期组织、举办清远鸡美食嘉年华活动、禾雀花观赏节、温泉文化节、漂流体育竞技节、龙舟竞技节、旅游企业文化周等活动,逐步形成城区旅游文化品牌,依托丰富节庆,提升城区旅游品牌的内涵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文体局)
3.制作、发放规范的旅游宣传资料。更新编印全区统一、权威的旅游宣传画册、折页式中英文导游图、“向清远出发城区篇”宣传片和各类型旅游宣传单张,在区内外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景区、酒店发放旅游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4.拓展旅游市场。在境内外重要客源地组织开展旅游推介活动,按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参加国内外重要的旅游展销会,由区旅游局每年组织举办多次宣传推介活动。稳定广深珠、珠三角客源市场,拓展港、澳及省外客源市场。(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5.开发特色产品。推出一批具有我区地方特色的旅游宣传品、旅游礼品、旅游特色食品,全方位推介清城区。(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
6.加强旅游网络化建设。2011年内完善区旅游宣传网站建设,及时更新信息资料。(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旅游局)
(六)规范行业管理,优化旅游服务
1.加强营运车船管理。配合市相关部门就出租车异地营运、旅游中巴无证营运、家庭旅馆面包车拉客营运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推进旅游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清城局)
2.规范旅行社管理。严惩旅游虚假广告,打击零负团费活动。定期通报旅行社诚信经营情况。每季度按接待人数、营业额、实缴税金、投诉情况、过夜人次、接待省外人次等六项指标进行排名并予公布。每年评出前3名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区旅游局、区地方税务局、区新闻信息中心)
3.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主要旅游景区要设安全生产专职人员,旅游经营单位要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安全防范制度;要切实加强酒店、景区、旅行社的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旅游安全;要认真落实旅行社“三合同”制度,旅行社要100%投保。健全娱乐、休闲场所(如影剧院、歌舞厅、桑拿、足浴、健身馆等)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市交通局清城局、区文体局、区旅游局、区安监局、各旅游企业)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派经营管理人员到旅游发达地区学习。成立旅游培训中心,安排专项资金,加强涉旅从业人员培训,定期培训导游。2011年8月举办城区导游培训班,邀请省旅游专家授课。(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积极指导。调整完善我区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启动相应协调功能,着力加强对旅游产业的管理指导和扶持。区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实行定期联合办公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分析市场动向,制定有效管理措施或指导意见,定期组织现场执法检查,及时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营造“食得放心、住得舒心、行得安心、游得畅心、购得开心、娱得快心”的独具城区特色的“宜游中心”旅游大环境。(区委区府办牵头负责)
(二)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加快发展旅游业、建设宜游中心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涉及大规模的市政设施、宾馆、酒店、景区道路等的建设,需要较大的建设资金。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广泛拓宽渠道加大旅游投入。要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的基础上,充分挖掘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开发建设。要进一步放低门槛,逐步将市政公用建设、道路建设、绿化建设等推向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开发旅游资源和合发展旅游业。设立旅游发展专项经费,落实旅游宣传专项资金,并随经济发展逐年递增,用于奖励旅游企业的发展创新、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及旅游宣传推广、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镇应相应配套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公共环境(绿化、亮化、美化)、旅游标识指示、宣传推介、星级公厕、文体设施、农家饭店环境形象、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区委区府办牵头负责)
(三)落实奖励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落实《清城区扶持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城区府发〔2011〕3号),对上年度新评定为国家
(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清理对旅游行业的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旅游企业负担。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旅行社可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旅游企业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排放污水,符合国家或省规定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接纳标准,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五、区委督查办负责对上述工作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