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文件
城区委发〔2011〕3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
工商联工作是我党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建区以来,我区工商联组织自觉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做了大量工作,为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工商联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环境,工作范围、对象、任务和要求都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为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发挥工商联的优势和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大意义
要充分发挥新时期新形势下工商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积极作用,首先必须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是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是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目前,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推动力量。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对全面贯彻落实党在经济领域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有重要作用。二是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目前,我区非公有制企业中处于产业链条低端的企业数量较多,调结构、转方式、上水平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能够在引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中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当前,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已成为劳动就业的重要渠道,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但同时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纠纷问题较突出。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在协调和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四是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是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巩固扩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的需要。当前,非公有制人士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切实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广泛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健康成长、协助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
二、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
工商联要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并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要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要充分听取工商联意见;区、街镇党委政府建立相关重要经济决策时,要建立委托工商联征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的制度,做出相关决策要充分听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要吸收工商联参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要明确工商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
三、全面加强和改进工商联自身建设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一是要加强工商联会员队伍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要健全科学有效的培养使用机制,把那些政治上有觉悟、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对人民有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吸收到代表人士队伍中来。二是要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要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切实把那些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统战意识、丰富的工作经历和较宽知识面的干部充实到工商联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中党内外干部和专、兼职干部结构。要把那些综合素质好、各方面表现优秀的非公有制代表人士选拨到领导班子中来,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大力加强工商联的执委会建设,认真落实执委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逐步落实工商联主席一般由党外人士担任的要求。三是要加强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力度。街镇基层商会组织是工商联工作的组织基础和重要依托。要充分发挥区、街镇两级工商联、商会在发展和管理会员、联系和服务企业方面的组织作用以及在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各街镇党委要把商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先成立、后规范、再完善”的工作思路,力争在2011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我区街镇商会的组建工作,使区级工商联组织工作得以延伸和拓展。同时,各街镇要切实落实好商会办公场地、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问题,以确保基层商会能正常运转并发挥应有作用。
四、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
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摆上区委重要议事日程。与工商联工作关系较大的工作,要听取区委统战部和工商联的意见,以全新的思路全面提出工商联组织建设的目标、举措和任务,及时研究和解决工商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会议,对非公有制优秀人士给予有力的奖励;高度重视工商联的工作意见;工商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是区委委员的,可视情况列席区委全委会;区委召开的经济、纪检、政法、组织、宣传、统战等重要会议,可视情况安排工商联党组负责人参加;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工商联工作的理论政策学习纳入党校培训学习计划。
区政府建立政府联系工商联的工作制度,区政府一名副区长分工负责联系工商联。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的区政府部门要加强同工商联的联系和业务协作,及时向工商联通报有关重要信息。区政府召开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和常务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列席,召开经济方面的重要工作会议和有关部门工作会议,可视情况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参加。切实保障工商联办公经费和考察调研、教育培训等专项经费投入。
区委统战部作为区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区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要经常研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工作,协助区委贯彻落实有关工商联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和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支持工商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商联党组书记由党委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工商联党组作为工商联的领导核心,要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其按照工商联章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要支持主席工作,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搞好合作共事。
各街镇、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