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办公室
城区委办〔2008〕57号
关于成立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区划调整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局以上单位:
根据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代管清城区龙塘镇的通知》(清委〔2008〕66号)和《关于清城区代管清新县飞来峡镇的通知》(清委〔2008〕74号)的精神,清城区龙塘镇由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代管,清新县飞来峡镇由清城区代管。为顺利开展区域调整后的相关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灿坚(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 文(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沈冬青(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郭焕兴(区委办公室主任)
林树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林北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少聪(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许廷镜(区教育局局长)
郭志毅(区民政局局长)
练桂华(区财政局局长)
邱鸿文(区人事局局长)
李剑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冯钰坚(区统计局局长)
梁达泉(区水利局局长)
吴泽其(国土资源局清城区直属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区划调整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由郭焕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树乔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