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直局以上单位,省、市驻区单位党组织:
为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进一步加大创先争优活动宣传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我区设立了《清远市清城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要求各街镇每月报送两篇以上质量高的创先争优材料,区直局以上单位,省、市驻区单位党组织每两月报送一篇质量高的创先争优活动材料,报送完成情况列为创先争优活动检查、考核项目之一。联系人:李艺凌,联系电话:3939258,电子邮箱:zzb3939294@163.com。同时,各单位要充分借助清远日报、清远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加大户外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横额、标语、户外广告等载体,组织文艺表演、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悬挂宣传横额或张贴宣传标语营造氛围。各单位的党建宣传栏,要及时更新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容。
附: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标语
清城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标语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力打造“四个中心”
2、立足岗位作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
3、创先争优葆先进、增强本领促发展
4、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
5、立足岗位比作为,创先争优当先锋
6、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7、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
8、共产党员要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9、建设“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基层党组织
10、共产党员要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11、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
12、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