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办函〔2019〕400号)规定,公布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按照《通知》要求,以及上级公安机关警务公开的要求,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公布公安警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清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张雷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的开展。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工作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逐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要求,分局制定了相关公开制度,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
(三)编写指南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引。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制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拓宽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分局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业务办理窗口建立办事流程、办事规范上墙制度,并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和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联等功能,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在执法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今后,清城公安分局将继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在清城区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62条,在平安清城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信息889条,在平安清城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105条。通过多个警民互动网络交流平台,公布了涉及组织机构、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温馨提示、典型案例、公安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等信息,实现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
2023年,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调查研究,结合人民群众合法所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公安互联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