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区委“竞标争先”工作要求,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亮点
(一)获评为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二批示范典型单位
2023年11月7日,获评为清远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二批示范典型单位。
(二)无人机平台对接工作获得市的书面表扬
积极配合市信息化建设专班做好无人机平台对接工作,助力清远市成为粤东西北地区首个完成省“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无人机平台对接的地市,获得市信息化建设专班的书面表扬。
(三)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志愿服务”项目荣获“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2023年3月,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志愿服务”项目获共青团清城区委员会推选评为“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四)推行“全托式”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制度
2023年4月,制定实施《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全托式”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制度》,建立全链条跟踪、全流程疏导、全方位服务的“全托式”行政审批服务,成立重点项目服务小组对接42个市、区重点项目,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落地见效。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围绕八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督促,对问题清单逐一销号。截至2023年10月,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13个问题已阶段性整改完成。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相关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聚力规范化标准化,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无差别”受理,实现同一事项市域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可网办率、一窗受理率均达100%,时限压缩达95.42%,平均跑动次数为0.023,即办率80.72%。通过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持续推进四免优化工作,让企业实现123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让个人实现325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
二是持续拓宽政务服务“异地办”。先后与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郴州市临武县、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签订“跨省通办”协议,与广州市越秀区、白云区、肇庆市广宁县签订“跨城通办”协议。目前清城区实现区域“跨省通办”“跨城通办”事项共959项。
三是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政府监管实现常态化、协同化、全程化监管。我区部门执法账户开通总数1579个,共梳理编制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715项,实施清单总数879条,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监管事项行为覆盖率99.58%
四是持续优化升级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持续推进“青年文明号”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培训,打造以“一站式”“自助为主,窗口为辅”的智慧办税服务新模式,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2023年,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各项行政审批业务152815件(不包含税务自助一体机),办结151899件,办结率99.4%。“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11宗业务,企业开办专区成功办理新成立5059宗,共发放公章25073个,“延时服务”窗口办理453宗业务。
(三)聚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推进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制定《清城区部分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凤城街(299项)、东城街(299项)、石角镇(333项)、源潭镇(352项)和飞来峡镇(333项)5个镇(街道)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清单。
二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组织编制了《清远市清城区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224项,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
三是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不见面+无纸化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提升审批效率。2023年区行政审批局共办理审批业务1981宗,按时办结率100%。其中“不见面”审批项目1176宗,办理“告知承诺制”项目53宗,大大提升了企业的办事效率。
(四)聚力数字政府保障机制,数字化支撑能力有效提高
一是健全数据共享机制。牵头成立清城区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积极推动区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数据挂接目录整合和开放工作,完成了10个政务信息系统的政务云迁移部署工作,截至2023年,清城区已在省一网共享平台挂接了642条数据资源,已开放228条数据资源。
二是大力推广使用“粤复用”。积极推进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优秀应用申报推荐工作,目前清城区已累计上架16个项目,为各地各部门宣传、学习和借鉴优秀创新应用成果提供便利。
三是抓好全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工作。收集推荐了“‘智慧凤城’综合治理指挥平台”等8个2022年度创新亮点材料。推动“清城区‘信用清城’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及运维运营(2024-2028年)项目”等5个项目申报入库2024年度清远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项目。积极做好粤基座上线推广应用准备工作和粤政易账号的日常调整维护工作,目前我区粤政易账号激活率100%,实名认证率100%。
(五)积极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一是推动省“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产业有序转移招商引资对接平台应用建设。2023年,基本完成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础数据汇聚,图像、视频等基础数据100%接入省“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与英德并列全市各县区第一。6月29日,招商引资对接平台正式上线粤商通APP,目前共有10个园区、24个地块在招商引资对接平台上进行展示。
二是着力创建镇街级标杆政务中心,提升“粤智助”服务效能。组织、指导各镇街对标2023年清远市镇街级标杆便民服务中心评选指标体系,完善各项软、硬件设施建设。市评选组已于12月20日完成对石角镇、源潭镇、凤城街道三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的实地考核工作,评选结果将于2024年2月份公示。8月至9月,通过专题培训、圩镇宣传、进村入户的形式,分别在8个镇街开展了关于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专题系列活动,共派发宣传册3800多份,入户240多个家庭。2021年11月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粤智助机累计办理业务255750宗,服务群众113219人。
三是抓好视频应用,助力综合治理更精准。选定了区级点位20路,镇(街)级40路,村(居)级304路、高位110路等共474路优质视频“一机一档”资料报省、市备案。同时,做好云平台视频监控在线率监测,落实属地视频监控维护、管理职责。截至2023年10月,全区视频监控平均在线率保持90%以上。
四是构建数字政府整体安全防护体系。积极配合省、市开展“粤盾-2023”“清盾-2023”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强化网络安全应对措施,牵头组织全区各单位做好网络安全重点保障工作,统筹完成全区信息化项目及设施摸底工作。
五是抓好效率提升,助力便民热线更暖心。今年以来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5场次,集中协调了69件牵涉多个职能部门或职责不清的工单,组织业务培训共25人次,有效提高成员单位处理工单的水平。2023年,区12345热线共受理工单115281宗,占全市工单量约40%,均按时转派、督办、办结,助力清远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获得第七届12345热线大会“品质争先典范”奖章。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2023年,虽然我局各方面工作进展良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技术人员数量及技术业务能力方面存在短板,数据管理专业人员缺少,真正熟悉、懂得信息化工作的干部偏少,“内行”领导及专业技术骨干较为缺乏,专业人才的供给与当前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数字经济对人才的需求不匹配。
四、2024年工作思路及重点任务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拓展政务服务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推进“一件事”主题式服务、“四免”优化等相关工作,拓宽跨省通办、跨域通办范围,拓展通办事项、丰富通办手段。
二是继续做好权责清单编制和调整工作。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依法依规,加强对区级、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标准化管理,持续提升部门行政职权规范化水平。
三是积极做好区信息化建设专班牵头工作。做好任务分解工作,严格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质完成相关任务,加大与区指挥部办公室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效能。
四是积极开展“全托式”行政审批服务。建立直接联系重点企业和项目的制度,大力宣传招商产业政策及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办事流程,及时掌握企业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力争大幅度压缩行政审批时限。
五是持续推动基层政务服务综合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创建清远市镇街级标杆便民服务中心为契机,加强对镇街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力度,持续提升我区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是持续推进清城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方面积极落实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项目实施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医疗)进度。另一方面做好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我局已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平台完成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的专项债券储备项目申报。
清远市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