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水利保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区水利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以来,组织法律专题党组会议2次,学习了《广东省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引》《广东省水利系统常用普法宣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利用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5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广东省国防教育条例》等。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依规治党、依法行政,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干部法治素养建设等重点工作,听取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带头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防控风险,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切实推进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持续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共下放行政处罚事项15宗,委托行政许可1宗,委托其他行政权力5宗。二是动态完善权责清单,普及行政审批“五办”服务,在政务服务网站公开365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征收等实施清单,依申请事项均可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三是全面梳理了中介服务和行政征收事项,没有出现乱收费的情况。全面梳理办事流程,积极推行证照免提交、免证办的措施,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四是配合做好市级行政管理权限下放工作,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清府办函〔2020〕103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共承接5宗行政许可事项,受托3宗行政许可事项和4宗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五是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目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24宗,现场检查70宗,切实推动宽进严管转变,并及时录入数据,切实加强执法信息平台、双公示等平台运用。六是优化办事流程,通过提升服务能力和强化日常执法监管等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不同业务股室需要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多项检查并且内容可以合并完成的,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避免行政执法主体对检查对象重复检查。七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我局印发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进一步推进清城区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规范公平竞争自我审查行为,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政策法规与水资源水土保持股为我局负责法制审核的牵头股室,主要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我局成立了法制审核小组,小组成员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自身职责,落实好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2023年全年,暂未印发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一是强化依法决策,在实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前,落实向党组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开《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会相应举行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网站公示,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提供决策法理依据,尽力作出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三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我局每年都有聘请有政府顾问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行政决策前至少做一次合法性审查,出具相应的律师意见作为参考,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同时为了规范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制定了《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制度》。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行政执法相关改革,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行了执法公示、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执法,透明操作,完善了执法程序制度,做到了执法流程清楚、确保具体事项、期限明确;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维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始终把持续开展“打击’蚂蚁搬家’式河道非法采砂行动”“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作为重要工作举措,常态化开展河道采砂整治和打击非法采砂。经统计,2023年全年,我局协助各街镇查扣涉嫌违法盗采河砂的机械101件,其中:采砂船6条、铲车14台、钩机2台、重型半挂牵引车1辆、自卸货车59辆、面包车1辆、拖拉机14辆、摩托车1辆、抽砂机3台,行政处罚罚款28万元,协助各街镇清理非法堆砂1900立方米。通过不断强化执法巡查,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了采砂中的违规行为,有效遏制非法采砂的蔓延,河道生态明显好转。二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联合执法。贯彻落实清远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清远大桥至乐广高速北江特大桥河段妨碍行洪乱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水河湖〔2023〕2号)、清城区府办印发的《清城区清远大桥至乐广高速北江特大桥河段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主动与海事、交通、农业等部门进行对接,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执法、重大事项会商等工作。三是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全体水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水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水利工作科学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管理水事活动的能力。同时深入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水利厅和区政府举行的行政执法培训,保证执法人员上岗培训率达100%,培训成绩合格率达100%。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对于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就开工建设的违法项目,我局采取先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的项目进行立案,并按程序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等。同时,为了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工作联防联治协调机制,加大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宣传工作,印发了《清远市清城区水土保持工作联防联治协调机制》,让开发生产建设项目在行政审批局立项后或核发施工许可证时,主动完善水土保持手续,逐步改变生产建设项目依靠传统“催、查”被动办理水土保持手续的局面。五是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为提高排水防涝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印发了《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水旱灾害(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清东围干堤防洪抢险应急预案》,2023年3月汛期来临之际,迎咀水库、花兜水库、银盏水库、清远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清远市清城区机电排灌管理站分别制定了《2023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保措施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并组织人员开展了应急演练工作;对于防汛物资,制定了《防汛抗旱物资仓库管理制度》,配备了较为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我局全面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准备,提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确保灾情发生后可以第一时间进行抢护,落实防汛机械运输队伍、水利技术和施工单位、防汛沙石料场供应商,签订抢险工作和物资供应合作意向书,落实了机械运输设备和防汛沙石代储备以及其他防汛物资,保障抢险的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我局防汛仓库储备了通讯设备、抢险物料、救生器材、排水设备等防汛物资,为防汛工作提供物资保障。根据《关于成立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防汛抢险专家组的通知》(城区水利〔2022〕19 号)及《关于调整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防汛抢险专家组人员的通知》(城区水利〔2023〕14号),我局已组建水利防汛抢险专家组和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其中水利技术专家组人员共32余人,并通过组织水利技术人员和各中型水库负责参加省的水利工程防汛应急抢险技术培训,切实提高防汛应急抢险救灾能力。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亲自参加行政应诉,积极应对各类投诉和信访。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2023年,收到12345平台工单184条,信访件30宗,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留言3宗。我局均高度重视投诉人的诉求,积极按时按质答复。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行政复议0宗,行政裁决0宗,民事案件1宗,行政案件1宗,应诉案件共2宗,开庭1宗,胜诉1宗,未出判决书1宗,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通过加强依法行政和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提升监督规范性和透明性。切实开展随机检查,加强执法平台和双随机平台公示工作。二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公开自由裁量标准、权责清单、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定期公布工作推进情况等,进一步提升监督规范性和透明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资金信息、征求意见、政策解读等信息。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无法律专业人员从事,也没有专人专岗负责,法治工作牵头股室仍需承担水利业务:黑臭水体治理、政务改革、普法宣传、水资源、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及农村水利等有关工作任务,法治建设这块力量较为薄弱。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法治政府相关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执法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三是持续开展政务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强化法制审核队伍,提高我局依法办事能力。五是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