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五)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市县两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21〕10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12345、3939105)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机构职能 | 机构概况 |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主要职责。 | 办公室 |
2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及分管工作。 | 办公室 |
3 | 内设机构 | 各股室的职能分工。 | 办公室 |
4 | 规章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上级部门制定的本局负责执行的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配套有解读文件,一并公开。 |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对口部门公开。 |
5 | 部门文件 |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有关文件。 | 制定文件的部门 |
6 | 政策解读 | 水利行业相关政策、文件、报告、通知关于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的解读 | 业务对口部门 |
7 | 资金信息 | “三公”经费 |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三公”经费信息。 | 财审室 |
8 | 财政预决算 |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年度财政预算及上年度决算信息。 | 财审室 |
9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 |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的相关规定或转发上级部门有关规定。 | 办公室 |
10 | 政务动态 | / |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活动、会议、新闻动态。 | 办公室 |
11 | 通知公告 | / | 水利行业重大事项、重要事件等的通知公告或者需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 对口业务部门 |
12 | 行政执法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行使主体、受理对象等,并提供相关办理指引以及行政许可业务中应该公开的其他事项。 | 对口业务部门 |
13 | 行政检查 | 开展行政检查的事项、实施主体、咨询电话、检查结果等内容。 | 对口业务部门 |
14 | 其他管理事项 | 行政执法业务中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事项。 | 执法部门 |
15 | 办事指南 | / |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调减、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提供办事指南涉及的表格、样表下载。 | 对口业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