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清城区水利局委托技术支撑单位编制的《清远市清城区2021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已编制完成。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具体规划成果予以公示。
一、规划范围
清城区2021年度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对象为黄腾峡河清城区段、黎塘坑、平山支坑、新星支坑、塘管头支坑、牛车塘排坑、平塘坑、社岗排坑、社岗排坑支流、螺塘竹园北潦大坑、螺塘竹园北潦大坑支流、朱份坑、竹冼口坑、探塘坑等共14条河流,总应划界长度为66.4km。
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一)黄腾峡河清城区段
对于黄腾峡河下游有堤河段,根据《清远市省职业教育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其防洪标准为 50年一遇,依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黄腾峡河清城区段有堤段河道管理范围以堤脚线为起算线外延20m。
对于无堤无规划山区段,根据上下游防洪标准,以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为管理范围线;对于无堤无规划平原段,河道管理范围以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为起算线外延 5~10m。
(二)黎塘坑
对于有堤河段,依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以堤脚线为起算线外延 5~10m。
对于无堤平原段,参照《广东省中小河流设计指南(试行)》,河道两岸管理边界线按现状岸线向外延伸 5~10m 确定。
(三)平山支坑
对于无堤平原段,参照《广东省中小河流设计指南(试行)》,河道两岸管理边界线按现状岸线向外延伸 5~10m 确定。
(四)新星支坑
对于无堤河段,根据《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以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向外延伸 5~10m为管理范围线。
对于在建成区河段,根据建成区现状河道岸线,管理范围线按人工暗管渠道边界线外延 5~10m 确定。
(五)塘管头支坑
对于在建成区河段,根据现状建成区河道岸线,管理范围线按人工渠道边界线外延 5~10m 确定。
(六)牛车塘排坑
对于无堤平原不设防的河段,参照《广东省中小河流设计指南(试行)》,河道两岸管理边界线按现状岸线向外延伸 5~10m 确定。
对于在建成区河段,根据建成区现状河道岸线,管理范围线按人工渠道边界线外延 5~10m 确定。
(七)平塘坑
对于无堤平原段,根据《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以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向外延伸 5~10m为管理范围线。
(八)社岗排坑
对于无堤无规划山区段,根据上下游防洪标准,以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为管理范围线;对于无堤无规划平原段,河道管理范围以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为起算线外延 5~10m。
对于已人工渠化河段管理范围线按人工渠道岸顶边界线外延 5~10m 确定。
(九)社岗排坑支流
对于无堤无规划平原段,参照《广东省中小河流设计指南(试行)》,河道两岸管理边界线按现状岸线向外延伸 5~10m 确定。
(十)螺塘竹园北潦大坑
对于无堤无规划有防洪要求平原段,河道管理范围以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为起算线外延 5~10m。
对于不设防的河段,参照《广东省中小河流设计指南(试行)》,河道两岸管理边界线按现状岸线向外延伸 5~10m 确定。
(十一)螺塘竹园北潦大坑支流
对于无防洪要求的河段,参照《广东省中小河流设计指南(试行)》,河道两岸管理边界线按现状岸线向外延伸 5~10m 确定。
(十二)朱份坑
对于有堤河段,其防洪标准为十年一遇,依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以堤脚线为起算线外延 5~10m。
对于无堤无规划平原段,河道管理范围以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为起算线外延 5~10m。
(十三)竹冼口坑
对于无堤平原不设防河段,参照《广东省中小河流设计指南(试行)》,河道两岸管理边界线按现状岸线向外延伸 5~10m 确定。
(十四)探塘坑
对于有堤河段,其防洪标准为十年一遇,依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以堤脚线为起算线外延 5~10m。
对于无堤无规划平原段,河道管理范围以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为起算线外延 5~10m。
三、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一)征集时间:2021年12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
(二)获取征求意见稿途径:详细情况可登录清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ngcheng.gov.cn)下载。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联系人:郝永风,联系电话:0763-3933184。
(四)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1.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yqchzb@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河湖划界”字样。
2.将意见邮寄至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办下廓二街158号清城区水利局806室,邮编:511510)。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2021年度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