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确保全区水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清远市水务局《转发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清水安全〔2016〕19号)文件精神,我局辖区范围内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进行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管辖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中型水库、水电站和排灌站、自来水厂、水利行业重要管线工程等水利工程的火灾防控和建设运行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一)火灾防控
1.整治火灾隐患。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重点单位、重要活动场所等重点不放松,各直属单位开展防火检查、错时检查、“零点”夜查行动,确保消防安全。
2.夯实防控基础。及时了解本单位消防设施是否缺失、损坏,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保证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
3.加强消防宣传。根据清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清消安[2015]25号)文件精神,是否已经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是否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会议,并通过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宣传栏、横幅标语、警示牌等形式,发放消防广告、安全提示。
4.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是否加强实地熟悉演练,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撤离路线,是否开展简单的灭火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二)水库工程运行
1.工程安全状况。现场查看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与坝体结合部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渗漏现象,各类监测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工程总体形象面貌是否完整、完好,水库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2.水库蓄水状况。通过查阅蓄水记录,检查水库蓄水情况以及水库蓄水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蓄水组织实施是否规范等;
3.安全责任制及其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水库管理单位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监测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等。
(三)在建水利工程施工
1.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情况。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土保持治理、农村水电工程建设等,是否制定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备案手续。
2.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情况。是否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工程现场采取何种手段监督,监督效果如何。
3.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落实情况。对于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等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否得到落实。
4.违规违章查处。是否存在为赶工期、该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施工区、生活区是否使用非阻燃材料搭建活动板房等。
5.安全责任制及其他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三类人员”是否执证上岗,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是否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等。
(四)水利行业重要管线工程安全生产
1.整治重点:
水库、水电站:主要包括土石坝内或坝基、坝肩埋管(涵)、廓道、泄洪、放空排沙、导流及引水发电等隧洞、压力管道、闸门等;调水(供水)工程:主要包括压力管线、埋涵(管)、暗渠、倒虹吸等;
灌溉工程:主要包括高程与平面布置可能对附近城市、乡镇、村庄及人口密集区造成影响的压力管线、穿下游有重要防洪目标的河道或穿填方渠道的渠下埋涵(管)、暗渠、倒虹吸等;水利工程中与其他行业的管线或设施交叉的管涵等。
2.排查内容:对水利行业重要管线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应急管理、安全基础管理进行排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的基础上,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对所有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档案,施行闭环管理,全面整改,并将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通报周边相关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到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问题严重的要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对整改不了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并逐级上报。
二、检查时间
时间:2017年1月24日到26日。
三、工作要求
(一)由局领导带队组成5个检查组深入到各下属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工地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并提出整改意见。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龙塘):组长:梁达泉;成员:盘俊强、陈海晏、梁日洪、郑炎森;检查单位:银盏水库、龙泉供水有限公司、银盏河(银盏水库出口-毅力段、毅力-银盏河口段)治理工程。
第二组(东城):组长:曾永祥;成员:巫志周、温嘉伟、罗卓志、邝亮;检查单位:清城区机电排灌管理站、防洪处、白庙围电排站、清北电排站应急扩容工程、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东城项目区。
第三组(横荷、洲心):组长:郑惠权;成员:谢伟洪、黎志迪、方建东、黄卓华;检查单位:龙沥电排站、明眼塘电排站、沙塘电排站、鸡乸岗电排站、元罗岭电排站。
第四组(石角):组长:许葵杰;成员:李荣华、叶永杰、潘树强、陶磊;检查单位:花兜水库、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石角项目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老虎冲水库、简洞坑水库、六房水库)。
第五组(源潭):组长:何志和;成员:蔡可荣、蔡伟彬、周文辉、董志鹏;检查单位:迎咀水库、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源潭项目区、大燕河迎咀支流拦河坝上游河段整治工程、大连围与连安围达标加固工程。
(二)要求各单位按照管辖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意见书面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清远市清城区水务局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盘俊强,电话:3939094,传真:393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