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清人社〔2020〕27号)、《市府办关于印发清远市城乡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清府办〔2018〕17号)规定,现将2021年10月-2022年3月普惠金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我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763-3939264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