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动我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高效落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现就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在清城区域范围内有一定规模、可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如专业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各类助农服务中心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组织。
二、遴选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1年以上,年服务面积达1500亩以上,如属招商引资新进驻并成功落地的企业,有意向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并且农业机械设备齐全,服务能力强,可适当放宽(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受上述限制);
2.拥有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耕、种、防、收)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场地、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受这些限制),有资质的人员队伍,从业人员和农机具应具备相应证照,有规范的生产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财务健全并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和镇、村的监管;
5.已入库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的服务组织优先选择。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6日-23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提供服务组织基本情况,包括主要服务的区域、服务作物、服务环节、农业机械配备情况、服务能力等内容。
2.承诺书。
3.提供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报告、在工商部门注册备案的组织成员名单复印件。
4.证明申报组织服务能力的其他资料。原则上需提供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合同资料,机械设备情况统计表及其相片,具体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及驾驶证与机手证等复印件。属近两年招商引资新进驻清城区的企业,可不用提交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资料,需提供企业拥有农业机械设备的明细统计表及其相片,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等。
5.可提供证明服务团队服务技术能力的相关证书,如职称资格证书、培训证书、乡土专家证书等。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向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封装成册一式5份(每页加盖公章)于10月23日前报送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地址:清城区东城街道澜水文化综合办公大楼即清城区人民政府大楼2楼232室,联系人:徐家健,电话:3939056),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清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报书
2.承诺书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