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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MB2D271533/2023-00135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10-17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清城区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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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清城区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7  浏览次数:-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动我区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高效落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现就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在清城区域范围内有一定规模、可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如专业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各类助农服务中心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组织。

  二、遴选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1年以上,年服务面积达1500亩以上,如属招商引资新进驻并成功落地的企业,有意向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并且农业机械设备齐全,服务能力强,可适当放宽(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受上述限制);

  2.拥有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耕、种、防、收)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场地、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受这些限制),有资质的人员队伍,从业人员和农机具应具备相应证照,有规范的生产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财务健全并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和镇、村的监管;

  5.已入库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的服务组织优先选择。

  、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6日-23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提供服务组织基本情况,包括主要服务的区域、服务作物、服务环节、农业机械配备情况、服务能力等内容。

  2.承诺书。

  3.提供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报告、在工商部门注册备案的组织成员名单复印件。

  4.证明申报组织服务能力的其他资料。原则上需提供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合同资料,机械设备情况统计表及其相片,具体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及驾驶证与机手证等复印件。属近两年招商引资新进驻清城区的企业,可不用提交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资料,需提供企业拥有农业机械设备的明细统计表及其相片,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等。

  5.可提供证明服务团队服务技术能力的相关证书,如职称资格证书、培训证书、乡土专家证书等。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向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封装成册一式5份(每页加盖公章)于10月23日前报送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地址:清城区东城街道澜水文化综合办公大楼即清城区人民政府大楼2楼232室,联系人:徐家健,电话:3939056),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清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报书

             2.承诺书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1.附件1:清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申报书(样式).doc

2.附件2: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