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3620/2025-0001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1-24
名称: 清城区教育局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4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清城区教育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5-01-24  浏览次数:-

办公室(负责人:徐小曼)   

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外事接待、保密、档案、信息、教育宣传、保卫、机关后勤和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对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开展教育问题调查研究,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行政执法。 


人事股(负责人:徐青仪)   

负责教职工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干部思想教育、干部考察、考核并提出任免或调整建议及培养校级后备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人员编制、人员调配工作;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的资格认定;负责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评审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系统评优评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负责全区基层教代会工作;指导组织全区教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本系统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工作。 


计财股(负责人:成玉梅)

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拟订和落实筹措教育经费、教育经费年度预算、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免费义务教育经费的方案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安排分配工作;指导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和财经管理;负责区域内教育财务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经费安排,管好其财务开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监察室(负责人:莫锦平)   

负责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法纪、政纪等方面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中小学校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治理全区教育乱收费,规范收费行为;负责对群众投诉、来信来访或领导批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教育督导室(负责人:朱礼谦)   

负责全区教育督导、督政、督学与评估工作;检查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全区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建设情况;指导教育总体改革和发展及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研究与试点工作;负责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评估验收工作;负责权限内学校、幼儿园等级评估,督导标准化学校建设和教育创强工作。


教育股(股长:朱治文)   

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和学校管理工作,拟订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指导、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水平并组织检查验收;指导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的教学计划、学生学籍管理等工作;指导社会力量筹办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社会文化工作,并依法依规审批权限内的办学资格;规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以及标准化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和课外活动;管理和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艺术、卫生健康教育及基础设施工作;负责街(镇)成人文化学校申办、等级评估和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学位派位、心理健康教育、民族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升学考试;负责协助组织初中、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工作。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系统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刘国常)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机关、下属单位(直小办、街镇中心学校、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培训机构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机关、下属单位(直小办、街镇中心学校、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培训机构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指导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进行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工作。指导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机关、下属单位(直小办、街镇中心学校、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健全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处理不合格党员。协助中国共产党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抓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审议党区教育系统基层组织的建立和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审批基层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任免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有关工作。承办中国共产党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股长:曾洁惠)

承担面向我区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 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 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负责辖区内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