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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3620/2024-00509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10-18
名称: 清城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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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8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现将清城区146个证照齐全、运行正常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截至10月18日)公布如下,同时温馨提醒各位家长和学生:

    一、审慎选择合规培训机构。建议广大家长朋友尊重孩子兴趣爱好,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如您的孩子确需参加校外培训,为切实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请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用心甄别,擦亮眼睛,审慎在我区公布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选择。“白名单”机构是已领取了清城区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合规机构,并接受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更新。

    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家长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培训前要与机构签订规范培训服务文本合同。非学科类培训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一次性缴费金额不得超5000元。目前,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有“预收费”和“先学后付”两种收费模式,请家长了解清楚培训机构收费模式后再缴费。家长要切勿直接向机构教师个人转账,防止“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发生。“先学后付”模式是先让学生上课后交培训费,家长要根据机构有关规定,签订“先学后付”培训服务合同,做到诚信参加培训。 

    三、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请您拒绝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托管服务”等名义开展的无证无照的违规辅导培训,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各种隐形变相的违规学科类培训。

    四、依法解决培训纠纷问题。家长在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培训服务合同有关内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若出现退费纠纷,首先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请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最后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一时间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裁判生效后,立即申请执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清城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