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梁北招等4位同志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7日至11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或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邱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9059
2.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清城区五号区连江路20号)
邮政编码:511500 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3363213/3363223
3.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清城区区府大楼240)
邮政编码:511500 联系人:莫锦平 联系电话:0763-3331843
附件: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清城区)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