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下午,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联合清远市教育局、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召开清城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负责人约谈警示教育培训会。清远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科长王有云同志,清城区教育局副局长邓慧同志,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黄秀婷参谋,各街(镇)负责教育工作的业务负责人,清城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全体人员、教育股负责审批的工作人员,各区直公办中小学校、各街(镇)中心学校负责校外培训监管工作的工作人员,以及各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图为培训会现场)
会上首先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邓慧副局长通报了江西新余火灾事故情况,提醒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要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的研判,负责整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隐患排查,为学生校外培训营造良好环境。
(图为清城区教育局副局长邓慧同志讲话)
接着由消防救援大队黄秀婷参谋组织观看了校外培训机构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解读了教育部与应急管理部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强调了《消防法》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通报了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火灾形势,指出校外培训机构普遍存在的火灾风险。
(图为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黄秀婷同志作培训)
最后,清远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王有云科长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强调要求:一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培训机构师生生命安全;二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要按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建立自查自改问题清单,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措施落实;三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要通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及疏散演练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及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
(图为清远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科长王有云同志讲话)
会后,消防培训教员对灭火器、防毒面罩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进行了实操培训和现场答疑,各培训机构参会人员认真听讲解,积极参与实操培训,大大提高了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实操能力。
(图为消防培训教员讲解现场)
(图为培训机构参会人员实操现场)
信息来源: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