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远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2021年清远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清城区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 25 日至 31 日止(不含节假日,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清城区五号区连江路20号)
邮政编码:511515 联系人:潘俊杰
联系电话:0763-3361196
2.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侯秀萍 联系电话:3382510
邮政编码:511518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十八号市政府二号楼503室
3.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清城区区府大楼240)
邮政编码:511500 联系人:凌洪新
联系电话:0763-3331843
附件:2021年度清远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