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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第五章 第四十七条
发表时间:
2023-12-22 21:52
来源: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租人不得转让、转租、闲置、出借、抵押及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不得改变公租房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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