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市驻区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清远市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已经九届第 53 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区三防办(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pdf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