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城区湿米粉类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湿米粉类产品生产经营、运输、贮存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按照省局要求,2020年10月20日,清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湿粉统一查”整治行动,共检查湿米粉类生产加工企业2家,农贸市场27家,经营单位61家,张贴宣传海报127份。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辖区湿米粉类生产加工企业和湿米粉销售单位。对湿米粉类生产加工企业主要检查其是否严把原料进货关,严控加工过程,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按要求进行贮存,保持储存环境通风防潮等。同时要求企业注意检查湿米粉类产品的标签标识标注是否规范,是否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企业名称、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内容。对农贸市场内湿米粉销售者主要检查销售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以及是否严格按照保质期限进行售卖。
对此,清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米酵菌酸是由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产生的一种可引起食物中毒的毒素,致死率高达40%。在高温潮湿天气下,河粉、肠粉、陈村粉、粿条等湿米粉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若未及时冷藏保存或超过保质期,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的风险将大大增加。消费者在选购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等湿米粉,尤其是散装销售的,要查看产品原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包装标示要求,购买合格产品。同时,建议消费者一次不宜采购过多湿米粉,采购量以当天食用为宜,购置回家不马上食用的,需冰箱保存,并在保质期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