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清远市清城区唛唛鲜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所持《营业执照》已注销,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详情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
附件
被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序号 | 证书编号 | 经营者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场所 | 主体业态 | 经营项目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1 | JY24418020411025 | 清远市清城区唛唛鲜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1441802MADEX2WJ8J | 冯桂航 | 清远市清城区J26-1号区保利天汇花园二期11号楼一层1031号铺 | 清远市清城区J26-1号区保利天汇花园二期11号楼一层1031号铺 | 小型餐馆(网络经营) |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不含烧卤熟肉)制售,自制饮品(不含自酿酒)制售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4/1 | 2029/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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