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9月组织小作坊专项、中秋国庆专项、景区专项等专项抽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餐饮和流通环节的餐饮食品、饼干、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进行抽检,共抽检427批次食品样品。经检验,其中6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具体通告如下:
餐饮食品不合格6批次:1、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大嫂仔靓汤恒福曦园店的碗3、碗4(生产日期:2023-08-21),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不合格;2、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旺鑫猪肚鸡店的杯1、杯4(生产日期:2023-08-24),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不合格;3、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在味餐饮店的碗1、碗3(生产日期:2023-08-24),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不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注:不合格项目结果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