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组织对全区范围内餐饮和流通环节的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5大类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检200批次食品样品,其中5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具体通告如下: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清远市清城区小市炳庆渔村餐厅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1年1月4日),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
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清远市清城区宜家天润超市的榴莲糖(生产日期:2021年1月3日),经抽样检验钠不合格。
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正宜佳商店小市店的黑加仑李果(李子制品)(生产日期:2020年10月11日,规格型号:250克/罐),经抽样检验钠不合格。
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不合格: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满家欢百货商场的盼盼仙贝(含油型膨化食品)(生产日期:2020年11月7日,规格型号:500克/包),经抽样检验钠不合格。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佳佳和百货商场的淮盐花生(生产日期:2020年11月2日,规格型号:480克/包),经抽样检验钠不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注:不合格项目结果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