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1 | 清城市监处罚〔2022〕407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吉家美食店未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吉家美食店 | 92441802MABRACDJ7C | 罗维铦 | 当事人未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 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1/11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清城市监处罚〔2022〕408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物一碗美食店未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物一碗美食店 | 92441802MABXNBWB67 | 黄淑芩 | 当事人未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 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1/11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清城市监处罚〔2022〕229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通源饮食店安排无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案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通源饮食店 | 92441802MA54KXP406 | 李国新 | 当事人安排无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1/12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清城市监处罚〔2022〕230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韶阳餐厅安排无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案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韶阳餐厅 | 92441802MA54RWHA4X | 刘镜梅 | 当事人安排无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1/12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清城市监处罚〔2022〕480号 | 清远旭福嘉食品有限公司 | 清远旭福嘉食品有限公司 | 91441802MA7DQ1EL7C | 陈成范 | 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 2023/1/9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清城市监处罚〔2022〕340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蕊缘美食店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蕊缘美食店 | 92441802MABLTU9H2G | 张志杰 | 当事人使用不合格餐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1/5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7 | 清城市监处罚〔2023〕4号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升平马氏桂林米酒店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升平马氏桂林米酒店 | 92441802MA52GJYH2M | 马辉林 | 当事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1/19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8 | 清城市监处罚〔2022〕441号 | 清远市清城区致远肠粉店 | 清远市清城区致远肠粉店 | 92441802MA7KFNRY24 | 黄逢郁 | 当事人使用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炊)具》标准的餐(炊)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处以:警告 | 2023/2/8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9 | 清城市监当罚〔2023〕3号 | 清远市清城区蛙爆赞美食店 | 清远市清城区蛙爆赞美食店 | 92441802MA54TQ666C | 吕波 | 当事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处以:当场警告 | 2023/1/6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 | 清城市监处罚〔2022〕439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世纪食莊 | 清远市清城区新世纪食莊 | 00000000000000000X | 张德乐 | 当事人使用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炊)具》标准的餐(炊)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处以:警告 | 2023/2/8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 | 清城市监处罚〔2023〕15号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虹宇酒行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虹宇酒行 | 92441802MA549C984Y | 蒋祥敏 | 当事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1/31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2 | 清城市监处罚〔2022〕432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英英小吃店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英英小吃店 | 92441802MA7KELQH67 | 李焕森 |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饮)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10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3 | 清城市监处罚〔2022〕506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雷记桂林米粉店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雷记桂林米粉店 | 92441802MA55YWLL92 | 雷勇辉 |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饮)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20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4 | 清城市监处罚〔2022〕507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能记小吃店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能记小吃店 | 92441802MA4XC2LQ1X | 黎金能 |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饮)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20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5 | 清城市监处罚〔2022〕508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蔡伟餐饮店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蔡伟餐饮店 | 92441802MA575NH35B | 蔡伟 |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饮)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20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6 | 清城市监处罚〔2022〕509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欧群美食店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欧群美食店 | 92441802MA57199G0Y | 欧群娣 |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饮)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20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7 | 清城市监处罚〔2022〕510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艳玲牛杂店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艳玲牛杂店 | 92441802MA55N6XY0N | 刘艳玲 |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饮)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20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8 | 清城市监处罚〔2022〕511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芬钦小笼包店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芬钦小笼包店 | 92441802MA53863U3P | 郭兵 |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饮)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20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9 | 清城市监处罚〔2022〕280号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来湘荟餐馆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来湘荟餐馆 | 92441802MA53UBAN4L | 李颖皓 |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15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 | 清城市监处罚〔2023〕7号 | 清远市清城区小咪烘焙坊 | 清远市清城区小咪烘焙坊 | 92441802MA53L2FD04 | 李志深 |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15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1 | 清城市监处罚〔2023〕28号 | 清远市清城区中记手撕鸡档 | 清远市清城区中记手撕鸡档 | 92441802MA53N1QJ8D | 黎玉芳 |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23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2 | 清城市监处罚〔2023〕27号 | 清远市清城区琼香肉丸店 | 清远市清城区琼香肉丸店 | 92441802MA51N5P64N | 吴琼香 |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23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3 | 清城市监不处罚〔2022〕513号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宜家天润二号百货超市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宜家天润二号百货超市 | 92441802MA5156XR1N | 曾翠连 |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产品 | 2023/2/23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4 | 清城市监处罚〔2022〕179号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渝川副食店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渝川副食店 | 00000000000000000X | 熊光伟 | 当事人经营的青梅酒(散装)、人参枸杞酒(散装)、金樱子酒(散装)经抽样检验不合格 | 依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产品,罚款 | 2023/2/23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5 | 清城市监处罚〔2022〕477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罗维铦小吃店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罗维铦小吃店 | 92441802MA4WBFA401 | 罗维铦 |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饮)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22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6 | 清城市监处罚〔2022〕479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张元芳美食店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张元芳美食店 | 92441802MABML8FJ4L | 张元芳 |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饮)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22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7 | 清城市监处罚〔2022〕478号 |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桂柳美食店 |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桂柳美食店 | 92441802MA53TYNU16 | 杨美良 |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饮)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2023/2/22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8 | 清城市监处罚〔2022〕496号 | 清远旭福嘉食品有限公司 | 清远旭福嘉食品有限公司 | 91441802MA7DQ1EL7C | 陈成范 | 当事人生产的野山椒凤爪(辐照食品)经抽检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人;2.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泡椒凤爪(辐照食品);3.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电子秤(一台)、搅拌棍(一根)、胶桶(一个);4.罚款。 | 2023/2/27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9 | 清城市监处罚〔2023〕8号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白沙商店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白沙商店 | 92441802MA4XT3CL9Q | 何顺群 | 当事人销售超出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产品;3.罚款。 | 2023/3/1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0 | 清城市监处罚〔2022〕297号 | 清远市辰福振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 清远市辰福振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 91441802MA52N6R52P | 项秉旭 | 当事人经营的泡椒凤爪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2023/2/7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1 | 清城市监处罚〔2023〕13号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升平爱琼商店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升平爱琼商店 | 92441802MA4XM5RE4L | 梁爱琼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产品、罚款 | 2023/3/16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2 | 清城市监处罚〔2022〕484号 |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山参酒业商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药品案 |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山参酒业商店 | 92441802MA4XDYQN1L | 仇红军 | 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产品、罚款 | 2023/2/23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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