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日期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清城市监食处罚【2021】149号 | 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食堂)经营不合格老陈醋案 | 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食堂) | 91441802077867032A | 陈平绪 | 经营的老陈醋经检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项目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产品。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18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8日) |
2 | 清城市监食处罚【2021】164号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打古幼儿园经营不合格姜案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打古幼儿园 | 524418025682985083 | 陈焕娟 | 经营的姜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19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9日) |
3 | 清城市监食处罚【2021】176号 | 清远市清城区强力凉茶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清远市清城区强力凉茶店 | 441802600165558 | 潘金容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19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9日) |
4 | 清城市监食处罚【2021】177号 | 清远市清城区鄉间小路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清远市清城区鄉间小路餐饮店 | 92441802MA513XYU5H | 李跃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2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2日) |
5 | 清城市监食处罚【2021】187号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御林阁农庄餐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御林阁农庄餐馆 | 92441802MA54R85K4J | 梁林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6 | 清城市监食处罚【2021】190号 | 清远市清城区泰子妃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清远市清城区泰子妃餐饮店 | 92441802MA55G4LU8C | 李发星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2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2日) |
7 | 清城市监食处罚【2021】191号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新辉包子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新辉包子店 | 92441802MA4WAHMT10 | 陈积新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6日) |
8 | 清城市监食处罚【2021】192号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双旺烧味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双旺烧味店 | 92441802MA5243R775 | 张伙洪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6日) |
9 | 清城市监食处罚【2021】193号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大茗潇湘饮食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大茗潇湘饮食店 | 92441802MA52M76F85 | 黄丹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6日) |
10 | 清城市监食处罚【2021】194号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四季茶餐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四季茶餐厅 | 441805600240506 | 欧志红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7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7日) |
11 | 清城市监食处罚【2021】195号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国国包点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国国包点店 | 441802600377186 | 张国国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6日) |
12 | 清城市监食处罚【2021】196号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迪克堡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迪克堡餐饮店 | 92441802MA55GFLR3A | 黄鑫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7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7日) |
13 | (清城)市监药罚〔2021〕3号 | 清远昭阳药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艾叶经抽检含量不合格案 | 清远昭阳药业有限公司 | 91441802MA51177R7P | 王奇 | 当事人经营的艾叶经抽检含量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1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6日) |
14 | 清城市监药处罚(2021)18号 | 清城区源潭镇帮健大药房经营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药品案 | 清城区源潭镇帮健大药房 | 91441802MA4UJ5UBX1 | 黄耀华 | 经营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3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3日) |
15 | 清城市监药处罚〔2021〕24号 | 清远市清城区广益药房未按规定储存药品案 | 清远市清城区广益药房 | 91441802MA4UHMNX09 | 曾国华 | 未按规定储存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16 | 清城市监药处罚〔2021〕25号 | 清远市清城区海之康大药房未按规定将药品、非药品分区陈列案 | 清远市清城区海之康大药房 | 91441802MA544HXC6B | 齐芳 | 未按规定将药品、非药品分区陈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17 | 清城市监药处字〔2021〕27号 |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横荷林兴分店经营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药品案 |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横荷林兴分店 | 91441802MA4WB54A4C | 饶水群 | 经营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18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8日) |
18 | 清城市监药处字〔2021〕28号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关爱林兴大药房经营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药品案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关爱林兴大药房 | 91441802MA5387A647 | 温建清 | 经营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18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8日) |
19 | 清城市监药处字〔2021〕29号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康富药店经营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药品案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康富药店 | 91441802MA54UTK18G | 潘远娣 | 经营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18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8日) |
20 | 清城市监药处罚〔2021〕30号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城市花园分店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案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城市花园分店 | 91441802MA56D0328K | 唐圣旭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21 | 清城市监药处罚〔2021〕31号 | 广东金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远分店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广东金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远分店 | 91441802678847387T | 梁远强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22 | (清城)市监药处罚〔2021〕32号 | 清远市海月医药服务有限公司沿江医药商场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案 | 清远市海月医药服务有限公司沿江医药商场 | 91441802738598483D | 王建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2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2日) |
23 | (清城)市监药处罚〔2021〕33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公和利大药房凤鸣店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公和利大药房凤鸣店 | 91441802MA4UHU5AXA | 张红陵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2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2日) |
24 | (清城)市监药处罚〔2021〕34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公和利大药房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公和利大药房 | 91441802MA4UHT4763 | 张红陵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2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2日) |
25 | (清城)市监药处罚〔2021〕35号 | 清远市清城区尚海药品店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尚海药品店 | 91441802MA54H25MXU | 陈刚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3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3日) |
26 | (清城)市监药处罚〔2021〕36号 |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乡民大药房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乡民大药房 | 91441802MA4UHRTU8K | 刘章芳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3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3日) |
27 | (清城)市监药处罚〔2021〕37号 | 清远市清城区关康大药房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关康大药房 | 91441802MA537RDT0T | 王攀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3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3日) |
28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38号 |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北门分店药品存放温度不符合要求案 |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北门分店 | 914418027740375364 | 饶水群 | 药品存放温度不符合要求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2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2日) |
29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39号 | 清远市清城区荣兴大药房曙光店药品存放温度不符合要求案 | 清远市清城区荣兴大药房曙光店 | 91441802MA4UJ60525 | 张玉茹 | 药品存放温度不符合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2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2日) |
30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40号 | 广州大山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民安分店直接接触岗位人员未进行年度检查案 | 广州大山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民安分店 | 91441802MA51PF9F4K | 吴明珠 | 直接接触岗位人员未进行年度检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31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41号 | 清远市清城区美湖药店温湿度监测设备未经定期检定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美湖药店 | 91441802MA51HLT44E | 罗粤洋 | 温湿度监测设备未经定期检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32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42号 | 清远市清城区济仁医药店计量器具未进行定期检定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济仁医药店 | 91441802MA523GCQ76 | 冼凤连 | 计量器具未进行定期检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33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43号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健之民药店计量器具未进行定期检定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健之民药店 | 91441802MA550PJU58 | 汤新好 | 计量器具未进行定期检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34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44号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健参大药房温湿度监测设备未经定期检定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健参大药房 | 91441802MA54H2FE8C | 梁伙清 | 温湿度检测设备未经定期检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35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45号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爱民药店温湿度监测设备未经定期检定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爱民药店 | 91441802MA4UHJAG02 | 梁卫其 | 温湿度检测设备未经定期检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36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46号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嘉鑫大药房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嘉鑫大药房 | 91441802MA4UHB3K7G | 张燕燕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6日) |
37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47号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平安大药房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平安大药房 | 91441802MA4UJYL79U | 杨健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6日) |
38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48号 | 清远市清城区天天街坊大药房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清远市清城区天天街坊大药房 | 91441802MA555YXF3D | 罗金梅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6日) |
39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49号 | 清远市清城区万禄堂大药房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清远市清城区万禄堂大药房 | 91441802MA4UH6L39J | 阳建辉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6日) |
40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50号 |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福泰大药房药品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福泰大药房 | 91441802MA4UJ1GXX8 | 黄美福 | 药品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41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51号 |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凤城明珠分店未按国家规定销售处方药的案 |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凤城明珠分店 | 91441802MA548HQ72C | 饶水群 | 未按国家规定销售处方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19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9日) |
42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52号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明珠花园分店未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校对或检定的案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明珠花园分店 | 91441802MA566CUQ0A | 唐圣旭 | 未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校对或检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19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9日) |
43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53号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康仁药房未按规定实施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康仁药房 | 91441802MA54DF7L84 | 赖青苗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5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5日) |
44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54号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高桥大众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高桥大众药店 | 91441802MA4UHYPD2M | 黄汝霞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3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3日) |
45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55号 | 广州忠济堂药业有限公司清远东方天城分店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案 | 广州忠济堂药业有限公司清远东方天城分店 | 91441802MA512B0C64 | 张艳丽 | 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46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56号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常安药店经营的药品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案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常安药店 | 91441802MA4UJ8M58D | 汤荣基 | 药品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3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3日) |
47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57号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为民大药房药品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案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为民大药房 | 91441802MA4UH95N9N | 张燕秀 | 药品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3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3日) |
48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58号 |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源潭源新分店药品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案 |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源潭源新分店 | 91441802MA4X4RQC3R | 饶水群 | 药品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5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5日) |
49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59号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仁爱大药房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仁爱大药房 | 91441802MA4UM3FM5M | 张桂梅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50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60号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银盏分店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案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银盏分店 | 91441802MA56A0KX3K | 唐圣旭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51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61号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恒安堂药房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恒安堂药房 | 91441802MA4UHURU3W | 廖东亮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5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5日) |
52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62号 |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先锋路分店未按药品存放温度要求储存药品案 |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先锋路分店 | 91441802MA5126DW9K | 饶水群 | 未按药品存放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19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9日) |
53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63号 | 清远高济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北门店药品存放温度不符合要求的案 | 清远高济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北门店 | 914418025591199425 | 黄幂 | 药品存放温度不符合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2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2日) |
54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64号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仁康药店温湿度检测设备未经定期检定的案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仁康药店 | 91441802MA53YYFR3L | 陈金意 | 温湿度检测设备未经定期检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4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4日) |
55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65号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糖民康大药房在药品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案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糖民康大药房 | 91441802MA53PW2218 | 黄奕钊 | 在药品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5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5日) |
56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66号 |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横荷高新分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横荷高新分店 | 914418023151926174 | 饶水群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6日) |
57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67号 | 清远市清城区邦信大药房药品存放温度不符合要求案 | 清远市清城区邦信大药房 | 91441802MA4UTY7906 | 陈容珊 | 药品存放温度不符合要求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6日) |
58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68号 |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善心大药房药品存放温度不符合要求案 |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善心大药房 | 91441802MA52K4PM7N | 翟红梅 | 药品存放温度不符合要求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6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6日) |
59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69号 | 清远市海马王药业有限公司清城区云山诗意店使用的计量器具不符合要求案 | 清远市海马王药业有限公司清城区云山诗意店 | 91441802MA517ALKXK | 高房新 | 使用的计量器具不符合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19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9日) |
60 | (清城)市监药罚字〔2021〕70号 | 华佗国药(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清远广清大道店经营使用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的计量器具和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经营药品的案 | 华佗国药(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清远广清大道店 | 91441802MA4W8LJX5P | 杨云 | 经营使用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的计量器具和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经营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19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9日) |
61 | (清城)市监妆处罚字〔2021〕4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安琪小天使母婴馆(赖欣宜)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安琪小天使母婴馆(赖欣宜) | 92441802MA4WFRQ47D | 赖欣宜 |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产品、罚款。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29日)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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