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6年一季度,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13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42元。截至3月31日,全区在册低保对象有2866户6275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有663户1267人,农村低保对象有2203户5008人,共发放低保金1260.1万元。
2、2026年一季度,城市特困供养标准1461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1348元/月。截至3月31日,我区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646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219人。
3、2026年一季度,福利机构集中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2375元,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536元。截至3月31日,在册孤儿共有27人,发放资金12.4万元;在册保障重残、重病儿童103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31人,共1364人,发放资金343.2万元。
4、2026年一季度,临时救助生活困难群众20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5.3万元。
5、2026年一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17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90元。截至3月31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有2307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有10667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089.3万元。
附件:1.城镇低保人员2026-3-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