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小学校的全面复课,为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清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行动,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监督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学校收费规范有序。
一是明确标准及规定。要求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费(保教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的政策规定。学校未复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收取,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该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
二是随机抽取,详细核查。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全区各类民办学校进行随机抽取,对被检查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详细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或住宿费、借疫情防控名义在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范围外擅自增设其他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方式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行为。
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检查民办学校6所,暂未发现违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