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迎咀灌区、清城区小型灌区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方案》于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实施后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0日,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电子邮箱:sfg541@163.com,电话0763-3939178,传真0763-3939182。
附件:清城区迎咀灌区、清城区小型灌区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方案(城区发改〔2020〕62号).wps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