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3UY0T26
法定代表人:汤亮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广开路12号
我局于2024年8月28日对你公司进行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流延挤出、吹膜挤出和制袋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再经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现场组织我局聘请的第三方资质单位对你公司DA001废气排放口采样监测。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K-24-0957),你公司DA001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41mg/m3,超过你公司《排污许可证》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100mg/m3)的0.41倍。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品制造及销售;
证据二:宁某桂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证明:宁某桂的身份信息,宁某桂可代表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办理相关环保事项;
证据三: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证明: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
证据四: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明: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802MA53UY0T26001U,有效期至2026年8月29日,DA001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为100mg/m3;
证据五:《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记录》(2024年8月28日制作),证明:你公司2024年8月28日正在生产,DA001废气排放口有废气外排;
证据六:《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2024年9月14日制作),证明: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8月28日正在生产,DA001废气排放口有废气外排。你公司对2024年9月14日我局聘请的第三方资质单位(广东信科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K-24-0957)检测结果无异议;
证据七:广东信科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K-24-0957),证明: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DA001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41mg/m3。
你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规定。
我局已于2024年11月21日向你公司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清环清城告〔2024〕61号),责令你公司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并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享有申请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你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提交《关于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陈述和申报说明报告》,并于2025年3月20日提交《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案件生态损害评估初步意见》,提出以下陈述申辩意见,希望免于行政处罚:
1.超标原因是RCO催化燃烧系统活性炭未及时更换,且活性炭箱腔体渗水,导致活性炭使用寿命减小,且催化剂达到更换年限。已对相关零部件及活性炭进行更换,并安排专人定期对RCO系统进行检修。你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组织第三方对DA001废气排放口采样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2.严格培训维护人员,并安排监督人员进行监督,避免出现操作不当或维护不及时的情况导致废气排放异常;
3.2025年3月20日,你公司提交《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初步意见》。意见载明,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邀请了3位清远市环境保护行业技术专家参照相关规定开展评估工作,经专家评估,可以认定为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且不需要赔偿。综上,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案件事实明确,经鉴定评估,你公司在本次事件中可以认定为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且不需要赔偿。
经我局案审委员会审议,根据《广东福瑞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初步意见》,你公司在本次事件中可以认定为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且你公司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符合不予处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我局决定采纳你公司上述陈述申辩意见,对你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的规定,现对你公司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
1.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公司制定相关环保制度,落实员工责任;
3.公司对厂区范围环保等工作进行核查。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6日